美绿卡申请重大改革:增设递件排期 缩短等待时间

美绿卡申请重大改革:增设递件排期 缩短等待时间

来源:倍可亲(backchina.com)

美绿卡申请重大改革:增设递件排期 缩短等待时间

  美国国务院9日发布10月签证公告(Visa Bulletin,也称移民排期),为配合奥巴马移民改革政令,对绿卡审批程序实施了一项重要改革,将单一的“优先日”分成了两套日期,即“绿卡最后批准日期”和“递交申请日期”,方便漫长等待的申请人及其亲属提前获批工卡、旅行文件等福利。

  据中新网报道,最新的移民排期改革规定,从10月开始的2016财政年度设定“递件排期”,允许公民及移民服务局(USCIS)提前接受部分亲属移民和职业移民的绿卡申请(I-485),可先行审批、待移民排期有效时再发出绿卡。申请人将大大缩短等待时间。

  移民排期表从10月起将有两个表格,将原本移民排期表上的“优先日期”(Priority Dates)一分为二,A表格为“移民签证的最后批准日期(移民排期)”(Application Final Action Dates ),B表格则是“可以递交申请的最早日期(递件排期)”(Dates for Filing Applications)。是否使用国务院的递件排期,由移民局依据年度名额的使用进度自行决定。

  以10月排期为例,此前两个月倒退了八年的中国大陆出生的职业移民第三优先(EB-3)类别,移民排期大幅前进到2011年10月15日;而优先日期在2013年10月1日的该类别申请人,若移民局允许,则在10月就可以递交I-485,比移民排期提早两年。同样的,职业第二优先,10月的排期为2012年1月1日,但优先日期在2014年5月1日的申请人,下月应就可递交I-485。

  对于已连续数月出现排期的中国出生的EB-5投资移民而言,I-526一旦获批,也可提前递交I-485调整身份;以10月的排期为例,移民排期为2013年10月8日,但优先日期在2015年5月1日的申请人,只要移民局启动递件排期,就可递交I-485。亲属移民也是排期新政的受益群体,例如包含永久居民之外籍配偶和未满21岁未婚子女的F2A类别,10月移民排期为2014年5月15日,而他们的递件排期则为2015年3月1日。

  以往只有在排期到了之后才能递交I-485申请,如今凡是I-140获得批准的申请人,可以根据递件排期表提前递交调整身份申请,当事人可提前换工作、家属可以提前就业,全家可提前取得回美纸(Advance Parole)。不过,提前递交的申请,不会被提前批准,申请人要等到移民排期到了之后,才能取得绿卡。

  递件排期的设置,也对身在海外的移民申请人提供了便利,美国驻外国使领馆可以根据递件日期约谈亲属移民或职业移民申请人,先审后批,也有望大幅度缩短等待时间。

  美律师界:等排期的职业移民申请人最受益

  这项新举措是美国总统奥巴马去年11月20日发布的移民改革行政命令中的一条,美国移民律师协会(AILA)当时预期,此举将使约41万名移民申请人受益。

  白宫于7月发表了一份名为“现代化及简化21世纪合法移民系统”(Modernizing and Streamlining Our Legal Immigration System for the 21st Century)的报告,对亲属移民和职业移民的审批程序提出改革计划,并很快实施。移民律师协会称赞,联邦政府在主要针对无证移民的移民改革行政令搁浅之际,转而对合法移民系统进行了富有成效的改革。

  美国国务院相信,这项改革举措将使他们对案例审批进度及如何制定排期有更加准确的把握。从10月排期表来看,亲属移民各项目的递件排期比绿卡批准排期约快1年;对职业移民排期而言,递件排期则快了半个月到2年不等,最受益的是在职业移民项目中排长队的中印两国申请人,其压力将大大得到缓解。

  美公布10月移民排期:中国出生职业移民推进7年

  美国国务院9日公布10月份移民排期,亲属移民各类优先往前推进两周至六周不等;职业移民方面,中国出生的第三优先申请,一般类仍迅速推进,继上月推进半年后,本月大幅推进近七年。

  中国出生的第二优先具高等学位或特殊能力者,上月大幅倒退近八年,本月推进六年。第三优先中国出生非技术劳工类,上月原地踏步,本月推进两年。

  同时,移民排期表从10月起有两个表格,将原本移民排期表上的“优先日期”一分为二,A表格为“移民签证的最后批准日期”(移民排期),B表格是“可以递交申请的最早日期(递件排期)。

  亲属移民类:

  第一优先(公民的成年未婚子女):推进四周。

  第二优先:

  2–A类(永久居民的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推进六周。

  2–B类(永久居民的成年未婚子女):推进三周半。

  第三优先(公民已婚子女):推进两周。

  第四优先(成年公民的兄弟姊妹):推进三周半。

  职业移民类:

  第一优先:有名额

  中国出生的第二优先(具高等学位或特殊能力者):推进六年。

  中国出生的第三优先(一般类):推进近七年。

  中国出生第三优先(无技术劳工):推进两年。

  除中国出生之外的第三优先:原地踏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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