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倍可亲(backchina.com)
作为中国本届政府改革重头戏,国有企业改革顶层方案终于落地。一些西方媒体认为,过于强调意识形态的改革方案略显诚意不足,更成为证明既得利益胜过整体经济利益的又一个事例。
综合媒体9月15日报道,早在一周前就已被网络“剧透”的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指导意见,最终在9月13日姗姗来迟;而为配合该项重大政策的发布,包括国资委等五部委9月14日还在国新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该政策出台的背景和相关内容。
针对该份改革方案,国资委副主任张喜武强调国企改革的要点框架,并将其总结为“123456”,其中的1就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旗帜;2则是坚持两个不动摇——坚持国企在国家发展中的重要地位不动摇,坚持把国企搞好、把国企做大做强做优不动摇。
在国资委官员对该份文件的通篇介绍中,屡屡充斥着很强的意识形态方面的内容,令人忧虑国企改革的方向到底在哪里?是进一步向市场化迈进,通过市场洗礼决定企业的优胜劣汰?还是凭借意识形态力量,让本已固化的一些国企垄断地位进一步加剧?
英国《金融时报》认为,外界期待已久的改革臃肿的中国国企的计划,已被证明是既得利益胜过整体经济利益的又一个事例。从电信到银行,国有企业目前控制着中国的多个行业,但它们产生的回报率远逊于私企同行。国企改革被广泛视为2013 年11月中共中央全会发布的全面经济改革规划的关键要素。不断放缓的经济使其更加至关重要。
与以往一样,症结在于现状对一部分人有利:国企管理层及其政界后台在过去10年期间富裕起来,因为他们能够从国有银行获得优惠贷款,而且受到保护,无需面对竞争。最新计划力求在不依赖整体私有化的情况下,提高国企的效率和竞争力。这种做法反映了2013年改革蓝图的内在矛盾:中共第十八届三中全会公报敦促在资源配置方面让市场发挥“决定性作用”,同时要保留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
问题是,渐进式变化(包括出售少数股权、在股市挂牌上市,以及改变董事和高管的任命方式)是否足以从根本上重塑国有部门。热衷于保护国企特权的保守势力的影响是显而易见的。《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在呼吁发展国企“混合所有制”(这是对部分私有化的委婉表述)之后,马上告诫要“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此言显然针对有关国有资产被廉价出售的担忧)。这份规划希望提高财务回报,但也呼吁加强党的控制。
从积极的一面说,《指导意见》对股市上市的强调大于预期。《指导意见》称,凡是可以上市的资产都应该上市。人们希望,政府将被迫要么提高此前非上市资产的表现,要么处置这些资产。
《指导意见》基本上没有谈及的一个问题是,国有企业是否将被允许倒闭。上世纪90年代末,在时任中国总理朱镕基推行的上一轮国企改革中,数万家国企被私有化或清盘,导致逾2500万员工失去工作。《指导意见》简单提到国企“退出”,但没有深入说明。这份文件的重点是加强(而不是缩小)国有部门。
然而,一些分析师担心,若没有更加积极的资产处置,国有经济的较弱部分将变成“僵尸”,依靠纾困和廉价信贷苟延残喘。鉴于《指导意见》本身就像是装满各种举措的摸彩袋,旨在让不同利益集团和意识形态阵营满意,很多事情取决于执行。当然,在承认这份文件局限性的同时,总体上仍是在正确方向上迈出的一小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