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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日一名入境美国中国旅客,被海关告知他欧游时留下“不文明游客”纪录,因此将他的美国10年签证作废,同时遣返中国。(读者提供)
一名来自上海的中国游客,16日持十年有效美国签证入境旅游,在洛杉矶过境时被美海关官员,以在欧洲旅游时留下“不文明游客”纪录为由,当场将其十年美签作废,并直接遣返中国。
被遣返中国游客的亲友18日接受本报记者访问时表示,其上海亲友16日从上海飞到洛杉矶入境美国,准备观光旅游,万万没想到入关时,海关官员查了电脑,当场拒绝他入境,然后直接遣返中国。
据指出,海关官员说明,电脑资料显示,这名中国游客7月旅游欧洲时,留下“不文明游客”纪录,因此决定将他的十年美签作废并遣返。
至于何谓“不文明游客纪录”?亲友不愿意进一步说明。但据中国媒体报导,中国“游客不文明行为纪录管理暂行办法”去年执行以来,中国国家旅游局已公布部分游客不文明纪录,并有游客被纳入“黑名单”。中国国家旅游局监督管理司司长彭志凯表示,“暂行办法”是要让不文明的游客“长记性”。目前不清楚美国海关掌握的中国“不文明游客”纪录是否由中国提供。
根据中国的上述“暂行办法”,“游客不文明行为纪录”形成后,在必要时,中国旅游主管部门将向公安、海关、边检、交通、人民银行征信机构等部门通报“游客不文明行为纪录”。
本报记者18日就上述遣返案例询问美国海关及边境保护局(USCBP),该局官员马拉杰(Melissa Maraj)表示,根据旅客提供的签证文件,显示这名旅客的十年入境美国签证,已被官员以“不许入境”“INA(inadmissible)”作废,不过,基于隐私法,她无法针对任何旅客个案,说明入境被拒的原因及详情。
马拉杰强调,任何旅客在入境美国时,如果感觉自己受到海关不公平对待,或对被拒入境有疑问,都可以在机场取得有关申诉过程与方法的资讯。
她表示,如果旅客要求,海关也可出示有关该旅客的详细旅游、入出境纪录,假若想要现场提出申诉,机场也有专门人员协助处理。
此外,许多持有美国十年签证的中国民众,对于这项签证常常有“误解”,因为取得十年签证者,并不意味可以在美国停留十年,而是每次抵美后,美国海关官员会给予单次最长六个月的停留。
六个月停留时间届满后,旅客就得离美,但从取得签证日开始十年内,旅客任何时候可以再来美,无须再办签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