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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人李杜承认是小三 签证造假
梁志毅案18日终审,此案重要证人也是录音取证的关键人物李杜(Li, Du 译音)首次出庭成为焦点。在检、辩双方当庭对证环节中,李杜数次被诘问,为何在月子中心取证口供及来美签证时填写已婚、欺骗官方时,李杜无奈下道出秘辛,表示她因与现任男友年龄差距太大,且对方还未离婚,因此遵循签证公司建议,属于无奈之举。
18日上午11时,法庭传唤此案重要证人李杜,一位身高一米六出头、身材匀称、面容姣好的华人女子走入法庭。深红色长袖T恤、蓝色牛仔裤、黑色球鞋打扮的李杜淡妆出庭,神色平静。在当庭宣誓所有言辞全部属实后,在翻译陪同下,李杜坐入法庭右侧证人席。李杜是湖南长沙人,1986年出生。
利得特提问李杜,在3月10日在和移民局录口供时,是否故意欺骗取证官员,将丈夫罗立(Luo,Li 译音)拼音填错时,李杜承认并表示,此事先前已和梁志毅沟通,对方也同意自己如此做法。利得特随后发问,关于婚姻状况当时也是谎称已婚,但其实并未和所谓的丈夫罗立登记,李杜也点头承认。
随后检方提问时,检察官拿出李杜美国签证,当时进入美国时签证上写明状态已婚,且丈夫姓名与真实情况不符原因为何,而且为何当时没有提供丈夫信息。在证人席上的李杜缓缓说道,签证上婚姻状态确有造假,所提及的罗立,并非丈夫而是现任男友、孩子的父亲,但因为对方年龄与自己相差太大,且对方现在还未离婚,因此遵循出国前签证公司的建议,作出无奈之举。
在检辩双方数轮提问中,李杜解释,来美生子缴了3万8000元食宿费用,也因想把孩子抱给家中老人看,迫切希望尽快返回中国,也曾要求梁志毅尽快提供协助。但在询问梁志毅和其对话内容,以及是否委托梁与检察官达成交涉使其尽快回国的一些问题中,李杜则回应,因时间太久远已记不太清。
在完成提问后,当庭法官吉尔福得(Andrew Guilford)叫住李杜和翻译,他表示,因此案原因李杜在美时间已经很长,对其遭遇十分理解,一定会尽快给其回国一个确切日期。随后向检方与移民局官员表示,将在21日(周一)下午2时,共同讨论李杜具体回国时间。
一审三项罪名成立 当庭收押
华裔律师梁志毅(Ken Zhiyi Liang)帮助产妇证人李杜回国案进入庭审最后一天,本案关键证人、检方污点证人李杜出庭作证。在下午的结案陈词中,检辩双方使出浑身解数,为本案做最后争取。最终法官吉尔福德(Andrew Guilford)宣布梁志毅三项罪名成立,梁志毅当即脱下黑色西装外套,取下淡蓝色领带,从内兜掏出所有私人物品,被两位法庭工作人员反手带铐,当庭关押。
在结辩陈词中,梁志毅代理律师利德特(James Riddet)表示,梁志毅通过电话、短信以及见面等各种方式不止一次的告诉李杜他不能够帮助她回国,因为这会使他有很大麻烦。利得特说,也许梁志毅确实有思考过李杜回国的方案,哪怕确实有让李杜回国的意图,但是都没有具体实施,因为检方是在梁志毅准备送李杜去见中间人梅姓(William Mei)男士的时候实施抓捕。李杜从未上过飞机,是政府没有给我们分辨到底李杜是否会登上飞机的机会。
利得特表示,检方不断强调梅姓男子会帮助李杜潜逃,并且给出了梅与李杜的联系记录,但是检方始终没有让梅出庭作证。此外,关于本案中李杜所收取的6000元费用,利得特表示那是律师费,而并不是潜逃费。
对于利得特的陈词,华裔联邦检察官杨振威(Jerry Chenwei Yang)在陈述时一一做出解释:杨振威表示此案与抢劫案不同,抢劫案需要实施才能定罪,但是本案中梁志毅的陈述已经违法相关法律;此外检方不让梅出庭的原因是案件披露后梅失踪,检方无法找到;最后,梁曾经向李杜反复强调他不能帮助她回国,因为这违法法律,恰恰说明梁明知故犯。
法官吉尔福德表示经过审阅了所有资料、听取了所有证词后,经过慎重考虑,判定梁志毅三项指控全部成立。吉尔福德表示,利得特的辩护策略非常卓越,表现突出;检方准备充分,且此案重要证词均为中文,检方做了大量的翻译工作;双方均为本案作出了最大努力。
量刑裁决将于12月14日下午1:30在圣塔安纳联邦法院(Ronald Reagan Federal Building and Courthouse)宣布,对于证人李杜是否能够返回中国的临时动议,听证会将于下周一,9月21日举行。利得特向法官陈述梁的妻儿都在美国,希望梁志毅能够取保候审,法官吉尔福德经过综合考虑,认为梁有逃跑嫌疑,当庭收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