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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曾荫权5日被廉政公署检控,涉嫌公职人员行为失当,下午将在东区裁判法院提堂。据悉,有关廉署对曾荫权的调查已经进行三年,而这将是首位前行政长官被起诉。
综合香港媒体10月5日报道,廉政公署(ICAC)5日落案检控前行政长官曾荫权涉嫌公职人员行为失当,下午在东区裁判法院提堂。据了解曾荫权目前已抵达廉署总部。
曾荫权透过高级私人助理发表声明,指过去3年多一直全面配合廉署调查,问心无愧,深信法庭会还他清白。
曾荫权在2012年卸任行政长官前几个月,被揭发怀疑涉及连串贪腐行为,包括有报道称,怀疑他接受富豪款待,坐私人飞机和游艇外游,以及怀疑他用低租金租住商人拥有的深圳东海花园,被指涉及利益冲突,他曾为此向公众致歉。
而当曾卸任后廉政公署对他展开调查。在2015年初,廉署花了近三年时间已完成调查。刑事检控专员杨家雄透露,很快会决定是否检控。据了解,律政司向外咨询的法律意见认为应予起诉,正寻求多一个法律意见。
曾荫权临卸任前被爆出多宗涉嫌贪腐丑闻,其中最有可能触犯法例的,相信会是他在2012年2月,被揭计划以月租8万元人民币(近10万港元)的“笋价”,租住香港数码广播(DBC)的主要股东兼董事黄楚标名下,位于深圳东海花园君豪阁,逾6,000平方呎的复式单位。当时传媒报道,曾荫权精心布置 “曾大屋”,由东海聘请何周礼负责室内设计,约1,400万元的装修费用由东海承担。
外界质疑曾荫权以此交换政府批出数码广播牌照予DBC,廉署接获举报,展开调查。曾大屋事件更令曾荫权面临被立法会弹劾危机,他其后在立法会答问大会表示已为深圳豪宅预缴了一年租金约98.5万港元,但决定放弃租住,发言期间多次哽咽。
林卓廷指出,平价租住曾大屋一案,或涉及公职人员行为失当、受贿,一般而言,纯粹接受款待未有违例,但若因而影响公务,则会涉及公职人员行为失当。但是他强调,现仍未知道廉署调查时,是否会查到更多的证据,所以不排除曾或会面临其他指控。廉署发言人则表示不作评论。
香港前特首曾荫权出庭应讯,曾荫权夫妇拖手入法院。
曾荫权涉违法行为:
2012年被揭以月租8万元人民币的低价,租住香港数码广播(DBC)大股东黄楚标在深圳的6,000呎豪宅,黄就单位的装修向曾提供意见.外界质疑曾以此交换政府批出数码广播牌照予DBC。
2012年被揭任内接受富商飞机、游艇等款待,包括乘搭重庆首富张松桥的私人飞机往泰国普吉岛及日本旅游。他其后承认7年任内,4次乘坐富商游艇及私人飞机外游,每次都有支付交通费。他并被揭乘坐富豪游艇到澳门畅游。
2007年12月平安夜,曾入住澳门威尼斯人度假村专供赌厅大豪客入住的Palazzo套房。
2005年获新鸿基地产“赠送”一部1998年款的旧跑步机,但特首办却坚称是“借用”。若纯粹收受利益,只触犯防贿条例第三条,但特首不受有关条文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