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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下,是中共十八届五中全会的关键时期。10 月12日,中共中央循例召开了政治局会议,并且会议审议通过了两大法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此番再加上早前的“能上能下”规定,已经形成三道“紧箍咒”,进一步扎紧了中共管党治党的“笼子”。有观察人士指出,中共最高领导人习近平在五中全会之前再出台这两项规定,实际上是在为接下来的中共的反腐及政策打下坚实的基础,让还存在于中共党内的腐败分子无处逢生,而且最重要的是这很可能成为中共干部体制的关键转折点。
习近平
“能上能下”出台
今年7月底,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部门遵照执行。对这一酝酿有时的新规出台,官方媒体并不讳言,“能上能下”,关键在于 “能下”。官媒刊文言称,规定的具体内容也确实着重“能下”一面:第八条当中,提出了10类“能下”的调整标准。对于调整程序,规定也作出了具体部署,可以说是对当前如火如荼开展的“三严三实”的运动精神的落实。
为此有分析认为,官员的“能上能下”并不稀奇,但如果只能上而不能下,才会令人错愕。先暂且不论此规定是否符合现代政党中关键的“党政分离”的精神,如果它能够有效解决当前中共官场的流弊,创造出官员优胜劣汰的良性机制,实现政绩和民心的双丰收,还是值得称赞的。
其实不难看出,能上不能下一直以来都是干部管理中存在的较大问题。作为领导干部改革的一环,也是在回应现实中广泛存在的懒官和为官不为、政令不出中南海等,甚至“不作为比以前还更严重了一些。”
可令外界感到不安的是,仅是从规定的内容来看,中共为解决干部队伍问题所开出这个“药方”,并未摆脱在一定程度上促成当前吏治弊端的思维,并可能因执行层面的问题而适得其反。
所以,以更为规范的党内条例对能上能下作完整的制度规定,才能打破过去“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执行局面。或许正是因为如此,在今年五中全会之前的政治局会议出台了两项“规定”,更是在一定程度完善了中共从严治党的政策,和即将要推行的改革。
“杀手锏”打响五中全会前哨
在10月12日的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上,定了三件事。一件事关“十三五”的规划,其余两个分别是中共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简称《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简称《条例》)在会上被审议通过。
据媒体报道,《准则》和《条例》是中共党内两大法规。其实早在今年1月的中纪委五次全会上,习近平就特别提到,要着手修订官员“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共纪律处分条例以及巡视工作条例”。
此后的大半年的时间里,中共中纪委书记王岐山多地调研都提到了“修订条例”。而且在今年的7月31日,王岐山又分别主持召开部分中央部委、中央国家机关部委党组主要负责人,部分专家学者座谈会,就修订《准侧》和《条例》征求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