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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中共十八大后落马的首位省部级,四川省委原副书记李春城被判有期徒刑13年,同日宣告获判的还有同为周永康马仔的国资委原主任蒋洁敏,他亦将面临长达16年的刑期。至此,十八大后落马的省部级“老虎”中,已有11人获刑。值得注意的是,其中除了王素毅和刘铁男被判处无期徒刑,童名谦被判处5年有期徒刑外,当局对省部级老虎的刑罚集中于10年以上20年以下,对此有分析认为,此种际遇与当下中国司法界倡导“慎用死刑”有关。
北京时间10月12日,湖北省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博消息称,当天公开宣判四川省委原副书记李春城受贿、滥用职权案,对李春城两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3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00万元。同日,湖北省汉江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原主任蒋洁敏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案,蒋洁敏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6年。
至此,包括李春城在内,十八大以来落马的省部级官员中已有11人获刑,包括王素毅、童名谦、李达球、刘铁男、倪发科、陈柏槐、季建业、廖少华、陈安众、蒋洁敏。其中,王素毅和刘铁男被判处无期徒刑,童名谦被判处5年有期徒刑。除此之外,李春城、李达球、倪发科、陈柏槐、季建业、廖少华、陈安众、蒋洁敏8人被判处12年至17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占比超过7成。
对此,北京大学廉政建设研究中心副主任称,10年以上有期徒刑属于“刑期长”,说明犯罪的情节比较严重,应该予以严惩。但目前没有出现死刑立即执行判决,与“整个法学界还是提倡慎用死刑”有关。
据陆媒《法制日报》报道,上述省部级贪官的受贿金额集中于1,000万元至2,000万元之间。统计显示,在获刑的省部级官员中,总计有6人的受贿金额在1,000万元至2,000万元之间。除了王素毅之外,蒋洁敏涉案金额1,403万余元,李达球涉案金额为1,095万余元,倪发科涉案金额 1,300万余元,季建业涉案金额1,132万余元,廖少华涉案金额1324万余元。
两个涉案金额超过3,000万元的案例。一人是李春城,涉案金额为3,979万余元;一人是刘铁男,涉案金额为3,558万余元。另有两人涉案金额在1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一人是陈柏槐,涉案金额283万余元;一人是陈安众,涉案金额810万余元。唯一不涉及涉案金额的是童名谦——湖南省政协原副主席。
而这些省部级“老虎”的涉案罪名,则分布主要集中于受贿罪和滥用职权罪。10月12日,汉江中级人民法院认定蒋洁敏犯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案三项罪名,成为获刑11人中涉案罪名最多的省部级官员。
在获刑省部级官员中,有4名官员被认定涉及两种罪名,倪发科涉及受贿及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李春城、廖少华和陈柏槐都涉及受贿罪及滥用职权罪。6名官员被认定涉及单个罪名,占比超过5成。其中,刘铁男、李达球、王素毅、季建业和陈安众涉及受贿罪,童名谦涉及玩忽职守罪。
从罪名分布来看,11人中有10人单独或涉及受贿罪,占比达9成,唯一不涉及受贿罪名的省部级官员还是童名谦。对此罪名分布特点,中国人民大学诉讼制度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副主任分析称,近年来,高官腐败犯罪的手法、情节具有相似性,官场潜规则使得官员之间“交叉感染”,反映到腐败犯罪治理的下游—— 定罪量刑上也有很大的相似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