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国籍人士身份证申请书
申请人:冯少波、何大才,原身份证号:5129301973*6241837(无证)、512930197*06230693(无证),广东省暂住证:佛065472009004136,常住北京市西城区中南海红墙外,联系电话:13674005314。
申请事项:
办理无国籍人士身份证。
事实与理由:
1989年至今,申请人一直未在四川省政府行政管辖区域居住。
1997年尾,申请人与双龙镇陈开华结婚,1998年离婚;同年,政府颁发的10年有效期身份证失效后,政府拒不给换发。直到2000年,政府又给申请人颁发了一张有冯少波名何大才相片的身份证,申请人一直在广东省合法使用10余年,并办理了广东省暂住证,也经过广东省三级法院确认,何来“冒用”!
申请人从未授权任何个人、组织代办户口迁移、注销户口、土地流转、等,涉及本人权益事项的变更,政府未通知本人,该当何罪。
2001年,申请人遭广东省工厂强迫劳动、拒付报酬、等,申请人虽依法诉求,均未依法解决;
2004年起,申请人多次向中央人民政府各机构诉求劳动保障案,如石沉大海;
2008年8月1日、2009年9月25日,申请人在全国人大接待窗口诉求后,被北京市政府送至“上为中央分忧 下为百姓解愁”的北京市马家楼接济服务中心,交由四川省政府私设牢房非法拘禁,用西瓜刀、斧头威胁恐吓、等;
2009年7月3日、2009年7月6日、2010年9月25日、2014年6月6日,申请人到“上为中央分忧 下为百姓解愁”的北京市马家楼接济服务中心求助后,遭北京市政府交由四川省政府非法拘禁、刑讯逼供、劳动教养、殴打、恐吓、胁迫、强迫签“何大才涉法涉诉信访问题息诉息访协议书”、等。
中共四川省政府2008年8月4日收回曾给何大才颁发有冯少波名身份证后,制造矛盾,强行上户至前妻名下,强奸申请人基本权利;还屡次以该户名将申请人无故从北京市押回蹂躏,这就是中共四川省政府故言之给了“极大的方便与照顾”。2007年至今,申请人常住北京市,长期没身份证生活受阻,多次要求给予颁发无国籍人士身份证,政府职能部门如死猪不怕开水烫,不理睬。申请人屡据中共执政意志“经常居住地为住所地”……,希北京市公安局尽快给予办理无国籍人士身份证。
此致
北京市公安局
申请人:冯少波(广东省法院判决名)、 何大才(中共四川省政府蹂躏名)
2013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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