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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十八大以来,中共已经清除了包括周永康、徐才厚、令计划在内的多名大老虎,党媒曾刊文称,中共要打掉就是这些党政高官的山头主义和帮派主义。鉴于此,近期中共新修订的两大党规特别增加了“拉帮结派”等违纪条款,以期遏制并进一步杜绝上述不正之行为。
官媒新华网认为,中共近日印发《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全面从严治党树立了道德高线和纪律底线。党建领域的专家也认为,新的两大党规把中共自十八大以来治党管党的实践成果转化为道德和纪律要求,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新修订的两大党规彰显了一种坚强决心——与时俱进完善党内法规,切实解决党内存在突出问题。报道称,从中央巡视组反馈的信息看,“管党治党不严”是被巡视单位的一大共性问题:党员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
而现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已不能适应新形势:仅对党员领导干部提出规范,未能涵盖8,700多万党员,适用对象过窄;“8个禁止”“52个不准”均为负面清单,缺少正面倡导;一些内容与“廉洁”主题没有直接关联,主题不够突出。现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则存在着纪法不分的突出问题,许多条款与刑法等国家法律规定重复。
“新四人帮”引发中共高层“地震”
因此,自2014年下半年开始,中共就着手对上述两部关联度较高的党内法规先行修订。2015年10月12日,中共通过了修订后的准则和条例。
新修订的两大党规树立一条道德高线——第一部坚持正面倡导、面向全体党员的党内廉洁自律规范。《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经修订更名为《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准则坚持正面倡导、重在立德向善,将“8个禁止”“52个不准”等负面清单内容移入同步修订的纪律处分条例,使现行的18条、3,600余字的准则,浓缩成8条、309字的自律标准。
报道称,针对全体党员,准则围绕如何正确对待和处理“公与私”“廉与腐”“俭与奢”“苦与乐”的关系,提出“四个坚持”;针对党员领导干部,准则围绕“廉洁”二字,从公仆本色、行使权力、品行操守、良好家风等四个方面,提出更高要求。
新修订的两大党规厘清一份负面清单 ——删除70余条与国法重复内容,增加“拉帮结派”等违纪条款。新修订的条例增加了拉帮结派、对抗组织审查、搞无原则一团和气,非组织活动、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不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权权交易、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谋利,侵害群众利益、漠视群众诉求、强迫命令、办事不公、侵害群众民主权利,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工作失职,生活奢靡、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等违纪条款。
10月16日,中央在相关案件通报中使用的一些新提法尤为引人注目:周本顺“不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杨栋梁“进行非组织政治活动”,潘逸阳“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余远辉“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报道认为,这些事实充分体现中共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成果,并转化为纪律要求,纳入新修订的党规中。
谈到拉帮结派,党媒《人民日报海湾版》曾刊文称,周永康一案,敲打山头主义和帮派主义;令计划一案,剑指山头主义和家族腐败;徐才厚一案,敲打军队系统;苏荣一案,剑指“一把手”和买官卖官。中共总书记习近平也曾强调,党内决不容忍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拉帮结派。
“一减”即删除了原条例中70余条与法律法规重复的规定,代之以党组织和党员必须“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都必须受到追究”等专门规定。“一整合”即将现行条例规定的 10类违纪行为整合修订为6类,分为对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行为的处分。
新修订的两大党规传递一个明确信号——党内法规不是“橡皮泥”“稻草人”,要严格按照准则和条例办事。专家认为,贯彻落实好准则和条例,关键要做到“学、思、践、悟”四个字,在此基础上形成共识,并用来进一步指导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