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加拿大团聚移民的朋友,可能都或多或少了解一些。在办理加拿大配偶团聚移民时,加拿大移民局审核案子的侧重点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
1、婚姻关系是否真实存在?
2、婚姻是否以移民为目的?
那么今天我们就依照以上两点来扒一扒,移民官在面试时,给出的几种令人咂舌的拒签理由。
案例一
申请人:张女士
拒签原因:婚姻关系不真实
依据:通话时间段
张女士在加拿大的先生,每次打电话给她的时间很短,而且在电话清单中显示有一个打去美国的电话,频率比打给张女士高,而且时间也更长;再加上先生是个海员,结婚后已经一年没有和张女士在中国团聚。移民部因此认为他们的婚姻是虚假的。
案例二
申请人:陈先生
拒签原因:婚姻关系不真实
依据:闪婚
陈宏斌不仅与大他11岁的女子闪电结婚,还帮女子与前夫所生的儿子办移民,“不符合中国国情”,因此怀疑他们的婚姻造假。
案例三
申请人:王女士
拒签原因:婚姻有移民倾向
依据:过于表达自我意愿
在回答“移民加拿大后未来的计划”这一问题时,王女士一直在表达“希望可以在加拿大继续学习,工作。。。。。。”期间,完全在畅想自己的将来并未提及与自己爱人的规划,与团聚本身不符。因此,移民官认为,王女士的移民倾向有问题。
案例四
申请人:陈女士
拒签原因:婚姻有移民倾向
依据:偶然的机会认识的
在阐述和先生的恋爱时,用到了“一个偶然的机会认识了我老公”这句话,没有具体表述相识的过程,移民官认为无法评判陈女士与先生的婚姻是已彼此相伴终生的意愿来维系的。
加拿大团聚移民申请条件
配偶和子女团聚移民:
担保人:1)18周岁以上2)加拿大公民或永久居民身份3)无刑事犯罪记录4)具有一定的经济担保能力。
被担保人条件:配偶1)16周岁以上2)无犯罪记录3)与担保人合法登记结婚;子女:1) 19周岁以下。
父母和祖父母超级签证:
担保人条件:1)加拿大公民或永久居民身份2)满足加拿大最低收入要求。
被担保人条件:1)符合加拿大体检要求2)购买加拿大医疗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