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倍可亲(backchina.com)
据BBC报道,美国法庭周六(11月7日)做出裁决,美国苹果公司加州零售店员工提出的“搜袋案”集体诉讼失败。
2013年苹果公司零售店员工入禀旧金山联邦法院,指控加州52间苹果店以防止偷窃为由,要求员工下班时排队接受包括搜袋等检查导致员工被迫延迟下班,要求苹果补偿超时薪水。至少两家苹果零售店的员工曾经直接向总裁提姆·库克投诉,认为公司搜查零售店雇员所带袋子以防偷窃的做法令人感到羞辱和低下。
在法庭裁决中,法官认为苹果公司雇员可以选择不带袋子上班,也就避免了因搜查耽误的时间;没有任何苹果公司员工在法庭上提出有带袋子上班的特殊需要。
这一集体诉讼的代表律师表示对裁决非常失望,将研究其他途径,其中包括提出上诉。提出这一“查袋案”集体诉讼的包括苹果公司超过12000名现雇员和前雇员。他们指称,为防范偷窃,公司规定,销售人员每次离开商店,包括去用餐时都必须接受搜查。
法官认为,苹果公司并没有禁止员工携带袋子上班,也没有禁止员工将个人拥有的苹果产品带进商店,而是采取了“更为温和”的防止盗窃的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