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1月23日 17:10 来源:加国无忧编译 作者:牧涛
女房客维护权益却遭骚扰 房东被罚三千
只因反对房东在公寓楼里开设商业洗衣房,一名女租客遭到了房东长达一年多的骚扰和恐吓。在租房管理局的(Landlord and Tenant Board)介入下,女租客的权益得到了保障,而业主被判罚款3000元。
据本地英文媒体《多伦多星报》报道,这起案件发生于湖滨区女王东街2401号的公寓楼,东主名叫韦斯(David Weiss),是一名职业房东,其旗下的公司Life on Queen Inc.在同一社区拥有10幢公寓。
在2014年年初,女王东街2401号的公寓楼的楼道里忽然出现了一张通知书,上面说公寓的收费洗衣房即将对公众开放,也就是说非租客只要投币也可以使用洗衣机。
业主的这个决定遭到了很多租客的反对,认为让外人进入公寓的洗衣房可会带来安全隐患。在女租客基尔科恩(Maura Kilcoyne)的牵头下,许多租客联合起来保障自己的权益。当时有许多人都表示要和房东“抗争到底”,然而真到了上租房管理局同房东对峙的时候,基尔科恩发现原来的“战友”都跑得一干二净,只剩下了她一个人同房东抗争。
就算只剩下自己一个,基尔科恩也决心维护自己的利益。在她的投诉下,市府裁定业主将公寓楼的洗衣房开放给公众属“非法行为”。市府“城市牌照及标准”部门(Municipal Licensing and Standards) 于去年10月向该大厦业主发出违例告票;“修改委员会”(Committee of Adjustment )也于今年2月拒绝业主公司的修改申请。
可从那以后,基尔科恩就遭到房东的连续骚扰和恐吓。房东先是在洗衣房的大门上贴上了“基尔科恩的洗衣房”(Maura’s Laundry)的牌子,讽刺基尔科恩想独占洗衣房。
接着,业主向基尔科恩发出的提早结束租约表格“请”她签字,被拒绝后又向她发来了两封信,一封把她称为“头号捣蛋者”,第二封则干脆就是恐吓,写着“除非你搬家,否则就永无宁日”。
基尔科恩则没有被吓到,在搜集了尽量多的证据之后,便向租房管理局打了投诉报告。她在报告里说,业主在出租公寓里经营商用洗衣房是“不当行为”,而且会降低租客的生活质素,此外她还将业主发来的恐吓信也附在了投诉信里。
租房局经过审理,判处房东韦斯及其公司共计3000元的罚款,并赔偿基尔科恩611元。
负责裁定此案的罗杰(Roger Rodrigues)说,当租客行使她应有的权利,反对大厦内设有商用洗衣房,而投诉程序正在展开之际,房东竟做出各种恐吓行为。房东的行为已经明显了越线,这让人感到难以接受。
虽然基尔科恩赢了这一仗,但是房东以后会不会继续刁难呢?基尔科恩表示自己既然掌握法律的武器,便不会担心这些,而且她说自己一定不会搬家的,因为“如果我搬出,业主便可以对新租客收更高的租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