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3-02 18:48:45
一、商业类
原本对客户补件所规定的期限仅为30天,现领馆在给客户的信件中已明确指明:在2003年1月19日当日或之前提交移民申请的投资客户可以享受90天的补件期限,而并非30天。
二、技术类
自2002年4月起,魁北克移民局香港管理处一直在使用预选评分标准审理案件,因此为更广泛的申请者提供面谈机会,尤其是一部分虽通过预选评分,但却不满足面谈评分标准的申请者。
但目前香港签证处已决定改变这种审件方法。无法满足面谈阶段评分要求下50分<未婚者>和58分<已婚者>,<不包括适应能力分>的申请者,都将陆续收到领馆直接拒签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