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人入籍加拿大后回国 不可用两本护照

2009-03-14 06:55:01

在海外的华人,即使已在国外生活多年,甚至已经取得外国国籍,通常仍会与中国国內保持著密切的联系,回国旅游、探亲或者工作者更不在少数。最 近,加拿大、新加坡等国一些华人网站报道,2008年北京奥运会后,海外华人在中国机场出境时,遭出入境边防检查官员强行要求撤销中国户籍的事件屡屡发 生,这些报道引起海外华人社区的极大关注。许多人担忧自己回国在入出境时也会遇到同样的麻烦,有的人更认為这些事件反映出中国政府有意收紧对出入中国的海 外华人的监管。到底实情如何,中国官方如何表態,让我们来探个究竟。

  外籍华人因户口未注销出境遇阻確有其事

  据报道,一位加拿大华人持加拿大护照入境中国,当他以加拿大护照在上海海关办理出境手续时,被海关人员查出其原有的深圳户籍尚未註销,便要求其先將户籍註销后才能出境。於是这名华人只得將回程飞机票改期,先回到深圳把自己的户籍註销,然而再回到上海出境。

  有不少取得了外国国籍的原中国公民近日纷纷在网上撰文称,有人持合法的中国签证入境探亲或商务活动,当他们准备离境时却被突然告知他们在中国的户 口还没註销,必须註销后才能出境。北京、上海及其他的城市已陆续发生了多起这类事件。一位外籍华人以Samyu110的名字在新加坡“狮城华人网”述说, 他与太太今年1月就在国內机场出境时被边防拦下,而且被拦下的不光只有他们,其他国家也有, 奥大利亚, 瑞士都有 4、5个.,他们出来时, 还有个人被押进来.。“在机场被拦很麻烦的, 我户籍在机场所在地当地, 还可以, 到当地派出所, 但因为入境24小时没到派出所做外国人住宿登记, 要罚钱, 好说歹说, 罚了800大元。 我太太要飞回兰州去登出. 我们机票都做废了, 上班都耽搁了”他写道。他並且推断中方的操作方法是:採用从户籍上对出国人员做备註和边防资料集合, 电脑上一目了然,我太太自己都记不清何时移民出境的,但电脑上都有。

  持外国护照入境中国,续签也要登出户口

  家住新西敏市、由中国海南省移民加国的一位女士今年春节回中国探亲,持加拿大护照以陆游签证从北京国际机场入境,返加时亦同样持加拿大护照从同一 机场出境,倒是顺顺利利,没有遇到要求注销户口一类的麻烦。她的先生亦已入籍加拿大,但之后持中国工作签证返回中国北京工作。当他签证到期,前往北京公安 机关办理续签工作签证时,就被指移民前在海口的户口未予註销,要求回到海口办理完户口注销手续,才能续签工作签证。

  事件引发加国华人热议

  这类事件一传十,十传百,一时间, 消户、 限制出境成了加国一些华人会面聊天、网上议论的热门话题。 一位网友说:” 按理说持外国护照回国, 要求消户也正常, 毕竟中国目前不承认双重国籍, 国籍都没了, 户口自然就无效, 但边检的做法太不合理, 也太不尽人情了”。 另一位网友感慨: 当中国有难时我们站出来出钱出力, 可中国却要对我们这些爱国的海外华人”斩草除根”, 的確让人心寒。还有一位网友发问:政府为什么花那么多精力、资源用来核查华人是否消户而不是用来对付外逃的贪官。 另有一些网友表示, 很多人出国时在国內还有房子、银行、股票帐户, 这些都是用身份证办理的, 突然强制消户確实让人措手不及, 並且感情上难以接受。

  还有有心人拿中国的做法与日本做了比较,指出日本也是不承认双重国籍的国家,可从来没发生过禁止或拖延入了外籍的日本人离境的事情。最多不过是在离境前,在一份放弃原国籍的文件上签字而已!时间不会超过 1 分鐘!

  中领馆做出官方表態

  据报道,中国驻多伦多总领事馆近日接到不少有关的諮询电话,為此,该馆明確表示,凡已入籍加拿大的中国公民必须註销中国护照。若有人持中国护照返 回中国,却又以加拿大护照离境,一旦被中国入境管理部门发现,可要求对方返回原居城市,取消户口及中国护照,始获离境。然而若当事人以加拿大护照进入中 国,又以加拿大护照离境,便没有问题。

  总领馆新闻领事郭鑫接受记者查询时澄清,只有当事人出入中国境时,前后使用不同证明文件,例如他们持中国护照进入中国国境,却又持加拿大护照离 境,那样才会被要求取消户籍。而取消户籍的手续虽然简单,但当事人则必须返回原居地办理。若取得加国公民身分的原中国公民,使用加拿大护照入境中国,离境 时便没有困难,也不会出现被要求取消户籍的情况。

  郭鑫承认,要是已有加籍的原中国公民依旧使用中国护照出入中国,入境管理部门的確不容易察觉,但其实仍违反了中国法律。若当事人出境时被发现其外籍身分, 虽未必有什么处分,但也会被要求註销中国护照。他並不认为中国政府有意收紧对出入中国的海外华人的监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护照法》等规定,中国不承认双重国籍。凡取得外国国籍的原中国公民,不应再持有中国护照,也不应保有中国常住户口。

勿做“聪明反被聪明误”之事

  应该说,从整体上看, 大多数加籍华人虽然身在加拿大,但都仍然热爱中国,关心中国,並且在入境中国时和在中国停留期间,自觉遵守中国法律法规。但是,也不得不承认,確实有一小 部分人,总是爱耍小聪明,贪图小便宜。这些人在入籍加国后,回国时使用仍然有效的中国护照,享受免签证待遇;到美欧国家则使用加拿大护照图方便。中国领事 馆警告说,使用中国护照入境者,將自动失去他所入籍的国家的领事保护。譬如说,一个持有加拿大护照的华人,入境中国时仍然使用他的中国护照,万一在国內出 事时,加拿大领事馆的人员將无法提供领事保护。

  相关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实施细则

  (1986年12月3日国务院批准,1986年12月26日公安部、外交部、交通部发佈,1994年7月13日国务院批准修订,1994年7月15日公安部、外交部、交通部发佈。)

  第二章 出境

  第三条 居住国內的公民因私事出境,须向户口所在地的市、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回答有关的询问並履行下列手续:

  (一) 交验户口名簿或者其他户籍证明;
 

  (二) 填写出境申请表;

  (三) 提交所在工作单位对申请人出境的意见;

  (四) 提交与出境事由相应的证明。

  第四条 本实施细则第三条第四项所称的证明是指:

  (一) 出境定居,须提交擬定居地亲友同意去定居的证明或者前往国家的定居许可证明;

  (二) 出境探亲访友,须提交亲友邀请证明;

(三) 出境继承財产,须提交有合法继承权的证明;

  (四) 出境留学,须提交接受学校入学许可证件和必需的经济保证证明;

  (五) 出境就业,须提交聘请、雇用单位或者雇主的聘用,雇用证明;

  (六) 出境旅游,须提交旅行所需处匯费用证明。

  第五条 市、县公安局对出境申请应当在30天內,地处偏僻、交通不便的应当在60天內,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通知申请人。

  申请人在规定时间没有接到审批结果通知的,有权查询,受理部门应当作出答復;申请人认为不批准出境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的,有权向上一级公安机关提出申诉,受理机关应当作出处理和答復。

  第六条 居住国內的公民经批准出境的,由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发给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並附发出境登记卡。

  第七条 居住国內的公民办妥前往国家的签证或者入境许可证件后,应当在出境前办理户口手续,出境定居的,须到当地公安派出所或者户籍办公室登出户口。短期出境的,办理临时外出的户口登记,返回后凭执照在原居住地恢復常住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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