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近两三个月里,我所有110多个NIW和50多个EB-1申请获得了批准。具体来说,NIW申请,在八月有43件获得了批准,九月有31件,十月有44件获得了批准。EB-1申请,在八月有29件获得了批准,我们曾经就此写了一篇文章《八月批准EB-1申请的总结和分析》,
在九月十月两个月,我们共有26件EB-1申请获得了批准。下面我们就对这些EB-1申请进行一下总结和分析。
首先,在这26件申请中,大部分的申请人都具有相关领域的博士学位。但是,也有一些人并没有。例如,一位申请人只有医学方面的学士学位,但他在该领域内有40多年的工作经验。当然,没有任何两个申请人的状况是完全相同的。举这个例子就是想说明,并没有说要符合一个特别的“模式”才能够成功获得批准。只要申请人能够证明符合规定的十条标准中的三项就可以。
第二,在这些批准的申请中,工程科学和医学研究领域的申请人所占比例是最多的。他们当中一半的申请人都从事工程科学方面的研究、紧随其后的是医学。其他领域还涉及数学、经济学以及物理学等。
第三,这些获得批准的申请人中,最常见的两个工作职位分别是“博士后研究人员”和“助理教授”。这些职位的申请人的工作一般主要为研究、撰写论文以及参加学术会议。因此,申请人能够很容易满足EB-1申请所要求的条件。当然,就像上面提到的,如果您满足的条件恰巧与这些不同,而是其他相当的条件,也并不意味着您不满足申请的要求。
第四,这些申请中发表的文章数目平均为15篇,居中数量是12篇。审议作品数量平均为5次,居中数量为4次。申请的平均处理时间为159天,或大约5个月多一点;居中天数为86天,最短的为几天。通过对这些数据的统计,我们发现申请平均的处理时间比移民局承诺的(大约4个月)要长一些。据我们体会,现在移民局对申请的处理变得更为严格了,这也可以解释为什么他们需要更长时间来处理申请。这26份申请中绝大多数都直接获得了批准,只有4份经过了RFE程序。此外,这26份申请中有6份申请采用了快速处理服务。
根据我们的经验,我们认为快速处理服务是个双刃剑。是的,通过快速处理能够加快申请的处理速度,但同样有可能在短时间内给申请人带来不利的结果,例如,因为移民官在短时间内可能无法完成审理,就可能会发放RFE通知等。这正像我们通常所说的“欲速则不达”。不过,现在移民局的处理时间一般在三个月到六个月之间,申请人可以再多一份耐心。
记得埃及著名学者、传教士并曾任最高法院律师的Adel Bestavros曾经说过,“对自己有耐心是希望,对他人有耐心是关爱,对上帝有耐心是信仰”。我们张哲瑞律师事务所还相信“对签证排期有耐心就是NIW和EB-1!”
附:以下为各申请人的部分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