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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8日,“公安副局长在朋友圈批评一国两制被指妄议中央被开除党籍”的新闻引发热议。【相关链接:公安副局长朋友圈转文 被指妄议中央】那么,除了这位副局长以外,还有哪些官员因妄议中央“摊上大事”呢?
新规后第一人 “妄议中央”被“双开”
2015年11月初,新疆日报社原党委书记、总编辑、副社长赵新尉在反对民族分裂主义、暴力恐怖主义、宗教极端主义等重大原则问题上,言行不能与中央和自治区党委保持一致,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此番赵新尉“妄议中央”引起媒体和公众高度关注,恰巧是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颁布之际。赵新尉无疑成为公然违反新《条例》而被公开处理通报的第一人,再度释放出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信号。
周本顺:在重大问题上发表违背中央精神的言论
陆媒《法制晚报》微信公众号“观海内参”12月18日刊文称,早在赵新尉之前,就有“妄议中央”的字眼被写入违纪官员的通报,早前落马的周本顺、余远辉、赵少麟等省部级官员的违纪通报中已有类似表述。
今年10月16日,中纪委通报了对原河北省委书记周本顺的调查结果。在公布的周本顺违纪的几个方面里,首先突出强调的便是他“在重大问题上发表违背中央精神的言论”。
三天后,10月19日,河北省委先后召开常委扩大会议和全省领导干部会议,传达经中央政治局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给予周本顺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的决定》,会议提出,坚决与周本顺划清界线,“必须对党绝对忠诚,决不能阳奉阴违、妄议中央”。
周本顺在通报中被指“在重大问题上发表违背中央精神的言论”
余远辉:公开发表与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相违背的言论
2015年5月22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常委、南宁市委书记余远辉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调查。26日,中共南宁市委召开全市领导干部大会,宣布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的干部任免决定,免去余远辉中共南宁市委书记、常委、委员职务。29日,据中央组织部有关负责人证实,余远辉已被免去领导职务。
随后,余远辉的调查结果也公之于众。
值得一提的是,余远辉的违纪表现力也涉嫌妄议中央大政方针。在中纪委的调查结果里,余远辉“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公开发表与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相违背的言论”等问题被提及,而在此之前,余远辉在公开场合多次发表与中央政策与精神不一致的错误言论,甚至在党员干部大会上也“明知故犯”。
余远辉的违纪表现也涉嫌妄议中央大政方针
沈培平:妄议中央对上访者说“狠话”
2014年3月9日,云南省副省长沈培平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调查。2014年8月,中共中央纪委对云南省原副省长沈培平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沈培平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巨额贿赂;与他人通奸。
沈培平的上述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违法,其中受贿问题涉嫌犯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审议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沈培平开除党籍处分;由监察部报请国务院批准给予其行政开除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据媒体报道,沈培平曾在上访的职工代表谈话时公开表示,“你们追回国资还不是上交国家,跟你们有啥关系?……你们就是告到联合国还是得转回到我这儿,中央还是得靠我们干活。”
此后,他便指示公检法:“对这些人(上访职工),不管有罪无罪,硬判都要判。”事实上,沈培平的违法乱纪表现不只是在“妄议中央”,也有严重的贪腐问题。
最终,北京市一中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沈培平有期徒刑12年。
沈培平曾妄称“告到联合国还是得转回到我这儿”
赵少麟:农委这样没有权的部门应该撤销
2014年10月11日,江苏省委原常委、秘书长赵少麟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调查。
2015年8月,中纪委对赵少麟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通报中,赵少麟除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在党内搞团团伙伙,大肆进行利益交换、利益输送,拉拢腐蚀领导干部,隐瞒个人因私出国(境)情况;严重违反廉洁自律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和职权影响,为其子经营活动谋取利益;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纵容其子开设私人会所,并多次在私人会所宴请有关领导干部;向他人送礼金;伙同其子行贿;参与骗购外汇。除此之外,赵少麟还公开散布与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相违背的言论。
据称,赵少麟担任南京市委副书记时,分管农业工作。在江苏省委从事农村、农业政策研究工作的季进,跟赵少麟有过多次接触。季进接受采访时回忆说,有一次,江苏省组织省、市干部赴美考察,赵少麟和他都是考察团成员。
途中,季进和赵少麟讨论农委工作。“我问他,你觉得农委这个单位怎么样?”季进回忆,“你知道他怎么说吗?他竟然说像农委这种单位就该撤销掉。”季进追问赵原因,“赵少麟说这种单位没有权,也没有利,大事定不下来,小事也办不了,就该撤销。”
赵少麟宣称“农委这样没有权的部门应该撤销”
“妄议中央将开除党籍”是否会堵塞社会言路
2014年10月23日,习近平严厉批评有些人“妄议中央”,坚持反腐败“上不封顶”。2015年10月,中共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更是专门把“妄议中央大政方针,破坏党的集中统一”作为了违纪行为,并且作出了处分的规定,这也引发了舆论对于“妄议中央将开除党籍”的几番热议。
中共党媒《人民日报》曾刊文称,“妄议中央将开除党籍”会堵塞社会言路,是无稽之谈。入党要守党纪,虽然党纪严于国法,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只对党员起作用,“妄议中央”不会对非党员设限。
文章称,条例禁止的“妄议中央”行为是有前提的。《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通过信息网络、广播、电视、报刊、书籍、讲座、论坛、报告会、座谈会等方式……妄议中央大政方针,破坏党的集中统一的”视情节予以处分。
也就是说,只有在这些特定的渠道和场合上“妄议中央”,才会受到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