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12-11 00:57:38
台湾内政部将现行旅居海外及港澳之大陆人士赴台观光规定,作出大幅放宽,由原订4年改为仅需1年,即可申请赴台湾观光。
新措施也惠及在加拿大定居,尚末入籍的中国移民。
据台湾内政部网站显示,为提升大陆人士赴台观光人数,决定扩大开放大陆地区人民赴台观光政策,简化旅居海外及香港、澳门及大陆地区人民赴台观光行政程序。
修正后的重点有,旅居海外或港澳地区1年以上且领有工作证明者,及其随行之旅居海外配偶或直系血亲,即可凭在职证明、亲属关系证明及身分证明文件、申请书、旅游计划或行程表等文件,向内政部入出国及移民署提出申请赴台观光。
此外,也简化了海外大陆人士赴台观光旅游申请流程,除原由旅行业代申请外,申请人也可选择向驻外馆处提出申请,经审查资格符合之后,迳送内政部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