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倍可亲(backchina.com)
北京时间12月22日,北京市的中级法院就中国律师浦志强涉嫌“煽动民族仇恨罪”、“寻衅滋事罪”裁定有罪。但与外界预料的严判不同,官方判处浦志强三年有期徒刑,缓刑三年。
大陆的法律人士称,这样的宣判虽然依旧差强人意,但相信这是官方对待诸如浦志强、高瑜这类“异见人士”上已经有了明显的改善,希望改善能继续下去。长期关注这些案件的北京大学宪法学教授张千帆认为,“从高瑜案到浦志强案,北京显然是做了很多现实方面的考虑。在认知还不能达到这一步时,只好在量刑方面找个台阶下。”
香港民众要求释放浦志强
他表示,这样的判决结果是折中的结果,也是各方乐见的,即便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北京方面做得还远远不够。但担任浦志强辩护律师的尚宝军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以“差强人意”形容这次判决。
而从接近中共高层的两个不同渠道传来的消息均称,习近平之前对处理高瑜的一审判决是非常不满意的,认为在处理这些敏感人士或知识分子问题上,有些部门和官员依旧在秉承宁左勿右,用专政的手法粗暴的对待这些知识分子是相当不妥当的,严重不符合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路径。
有消息称,不仅是针对高瑜案,习近平针对这类案件都保持了相当的关注。他在内部曾要求处理这些案件必须按照四中全会法治改革的要求和中共统战的新要求。
习近平在中共今年5月中旬的统战工作会议上强调,“党外知识分子工作,是统一战线的基础性、战略性工作。做党外知识分子工作,不仅要增强责任意识、配强工作力量,还要改进工作方法,学会同党外知识分子打交道特别是做思想政治工作的本领。”
而另有熟知该类案件的人士表示,通过这类案件的处理,要注意中国对待异见人士和知识分子的四点变化:
其一,在官方态度上,明显身段放低,态度放缓。没有再采取之前“严打”的姿态,而是用更加冷静和理性的态度来面对这些持不同政见的知识分子。
其二,无论是法庭宣判还是中国官方媒体报道,都没有将这些曾经严厉批评过中共的知识分子称为“政治犯”,去政治化的信号明显。
其三,在处理方式上采取了柔性、折中的方式。最为突出的表现就是在浦志强、高瑜、铁流的法庭宣判上,都没有采取强硬的姿态。浦、铁二人为缓刑,高瑜则是保外就医,三人都基本可以免于牢狱之灾。
其四,在时间节点上,四起事件的风向转变,皆发生在2015年之后。即使是高瑜案中,11月份的二审结果也远比4月份一审中判处有期徒刑七年要轻的许多。
时至今日,习近平领导的中国,正在进行一场庞大的社会层面的改革,官场层面的革命,在这个时候,尤其需要各个阶层尤其是知识分子群体的支持。中共建政三大法宝之一的“统一战线”,联合一切能够联合的力量,时至今日仍然有借鉴意义。或许也正是处于这种考量,习近平和他领导的中共,在对待浦志强、高瑜等人时,正在改变旧有的态度,以一种更符合中国传统和更加现代的姿态来面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