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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久前,作家冯唐重译了泰戈尔的《飞鸟集》,走肾的译法惊了不少人。
“大千世界在情人面前解开裤裆”、“我会给你心声哒”(~)……
有人说,这是译者的肿胀凌驾于作者的哲思。
但也有人说,泰戈尔在中国一直被误读,老一辈译者,比如冰心、郑振铎、郭沫若都曾“误译”,冯唐不过是戳破了一层泡沫:中国人从来就没读懂过泰戈尔。
冯唐本人倒是很淡定,直言郑振铎的翻译没诗意:“活好不害怕,冷对千夫指。”
23日,《人民日报》发声:《莫借“翻译”行“篡改”》,也给冯唐差评。
文章说,冯唐所译的《飞鸟集》,实是“乃不知有信,无论达雅”了。将“面具(mask)”译为“裤裆”、“好客(hospitable)”译为“骚”,皆违背了原文的本意;随意的粗口和网络词汇,更是将泰戈尔营造的意境彻底毁弃。
“翻译是要为读者展示作品原貌,作者的个人风格如果凌驾于原作,就违反了翻译的职业规则。”
文章还说,这也反映出翻译行业缺乏规范,部分出版社纵使有心在翻译环节严格把关、提高品质,也缺乏具体的判断和实施标准。
以下为《人民日报》文章:《莫借“翻译”行“篡改”(文化世象)》
不久前,作家冯唐翻译的《飞鸟集》由浙江文艺出版社出版,引起了轩然大波。不少人直斥其是对经典的亵渎,也有读者调侃这是文学翻译界遭遇的一次“恐怖袭击”。
“大千世界在情人面前解开裤裆”“有了绿草,大地变得挺骚”……在冯唐译版的诗集中,低俗不雅的句子令人侧目;而诸如“我会给你新生哒”这类网络语言更不鲜见。
且不说隋唐时的佛经译介,自严复在《天演论》的例言中提出:“译事三难:信、达、雅”,这三个字遂成为译事楷模,得到了人们的普遍认可。“信”指译文要准确,不歪曲、不随意增减原文的意思;“达”指译文要通顺明白,符合所译语言的语法及表达习惯,而不拘泥于原文字词;“雅”则指译文要有韵味,尽量传达出原作的风格意趣。三者或不可兼备,但至少应做到与原文对观,“其义无不达”。
此后,虽有“直译”“意译”之争至今未绝,但即便允许对原文做适当增删调整的“意译”之主张,亦不能扭曲原意,并十分强调对原作意境的传达。典型的例子如郭沫若的“风韵译”理论——“我们相信理想的翻译对于原文的字句,对于原文的意义,自然不许走转,而对于原文的气韵尤其不许走转。”
由是观之,冯唐所译的《飞鸟集》,实是“乃不知有信,无论达雅”了。将“面具(mask)”译为“裤裆”、“好客(hospitable)”译为“骚”,皆违背了原文的本意;随意的粗口和网络词汇,更是将泰戈尔营造的意境彻底毁弃。《飞鸟集》的近十个中文译本里,公认以郑振铎译本为最佳,读者在批评冯译本的时候,也往往引用郑译本作为对比——“世界对着它的爱人,把它浩瀚的面具揭下了。它变小了,小如一首歌,小如一回永恒的接吻”“大地借助于绿草,显出她自己的殷勤好客。”但一千个观众心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细细品读冯译本,也有人找出不少优于郑译本之处。然而翻译毕竟有着严格的规则,肆意地将自身的风格凌驾于原作的气韵之上,甚至不惜为此篡改原词,才最终导致了舆论的一致差评。
有人说,翻译家的工作是一种再创作,有一定的自由度,此言不虚;但这种再创作与作家的创作并不相同,作家的创作可以 “从心所欲”,翻译家的再创造却要做到“不逾矩”。翻译,其实是戴着镣铐的舞蹈,“一名之立,旬月踯躅”,这副镣铐是束缚,也是成全;是对作者的尊重,也是对读者的责任。
被誉为“当代翻译理论之父”的美国语言学家尤金·奈达,有一条最著名的“等效原则”:译语中的信息接受者对译文信息的反应,应该与源语接受者对原文的反应程度基本相同。俄罗斯文学翻译家草婴则用更通俗的比喻表达了同样的意思:“我就觉得一个文学翻译家,主要就是做原文作者同译文读者之间的一个桥梁,这个桥梁要做得宽阔、平坦、容易走。”翻译的作用是沟通,“译者”二字,就等于和读者签订了一个契约,承诺尽力将读者送至原作的境界。倘若译者自我膨胀,甚至随意改变路线,一心只图向读者展示自己的境界,那已经违反了翻译的职业准则了。
上世纪90年代,著名翻译家许渊冲先生译《红与黑》时,将法文“mourir”(死)译为“魂归离恨天”,不料引起争议,《文汇读书周报》还曾刊登文章,指出这种译法加入了不属于原文的因素,值得商榷。前辈学人,严谨若此。如今,如冯唐者如此随意地翻译经典,既缺乏对经典的尊重,也缺乏对翻译本身的尊重。
翻译一行,积弊久矣。译者缺乏自觉,原因之一或许在于这个概念从源头上就未厘清。比如林纾,直到今天仍被许多人误认为是近代著名翻译家,他将西方小说译为古文的过程中改动尺度之大,也成为不少译者擅改原著的依据。而实际上,林纾根本不通外文,他只是将别人翻译的句子改写成古文,严格说来,并不属于当今我们所定义的“翻译”之列。
而行业规范的缺失,也加剧了这一状况。出版社往往为了追求名人效应带来的销量不顾质量,或为了降低成本雇佣没有经验的学生兼职,导致翻译市场泥沙俱下。在翻译难度大、利润薄的文学翻译界,这种现象尤为严重。部分出版社纵使有心在翻译环节严格把关、提高品质,也缺乏具体的判断和实施标准。
回到《飞鸟集》,道理同样如此。冯唐有展现自己风格的自由,也不排除有人就喜欢这种风格。但是,卸下了镣铐、随心所欲的翻译,终究已不能称之为翻译。有关部门与出版行业应当负起责任,制定出有效的行业规范,进一步明确“翻译”一词的内涵。当译者自由发挥过度、逾越了规范的制约时,则必须在封面上注明“编译”或“译写”之类,以示区别。而对于已有数种经典译本在前的名作的再度翻译出版,则更应慎重。而一个人,如若没有修辞立诚的胸怀,既不能超其文之美,亦无力追其义之信,还是趁早打消做翻译家的企图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