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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1日,备受关注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草案)》提交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修正案草案删除了对晚婚晚育夫妻,可获得延长婚假、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拟于2016年1月1日起施行。这一举措引发全民热议,沪上部分已到适婚年龄的青年这么说:
张小姐 未婚 已到晚婚年龄
“晚婚真的取消了?我们这代人怎么这么苦。”
“计划生育了,我们成家里独苗了。”
“房价大涨了,我们步入结婚买房期了。”
“实行二胎了,又叫我们变生育主力军了。”
“好不容易熬到晚婚年纪能多请三天假了,现在竟然说取消了……”
“我想说的是咱们能不能换一代人坑。”
唐先生 已婚 小孩1岁多
“还好我结婚早,孩子也生好了。”
“这个政策取消算歧视单身狗吗?”
“不过我觉得晚婚晚育的确不是很好,你想年纪大了身体各方面开始衰退了,再生孩子总有危险,还是早点结婚生了比较好。”
“不过有些没打算结婚的人一定很开心吧,哈哈哈,这下平等了。”
冯先生 未婚没到晚婚年龄
“一听到结婚就头蛮痛的,家里人一直催着快点找个媳妇回家。”
“晚婚假取消了总归不爽的,平白无故少了假期。”
“这样规定是不是为了鼓励生二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