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倍可亲(backchina.com)
据台媒26日消息,台湾“外交部”有关钓鱼岛的机密公文档案,最近出现在上海的文物展览活动上,被一名眼尖的台商发现。这批钓鱼岛与琉球主权档案如何从台湾传到大陆,台湾“外交部”表示不清楚过程,也不知道何人所为。
依据照片判断,台“外交部”初步认定应该是早年官员较无机密保护的概念,将公文携出后遗忘在家中,身故后家属将公文当遗物处理,才会辗转到大陆。
这批台湾“外交部”档案,多与钓鱼岛主权争议有关。这批档案是一名上海台商在公开展览上意外发现的,大约是六十年代末七十年代初的档案,被放在当时台湾 “外交部”的红色、绿色、粉色等公文夹中,其中有中琉协会常务理事蔡璋参与台“外交部”会议纪录,还有讨论到有关美国把琉球给日本的主权争议问题 。
台商提供的台湾“外交部”公文照片,当时台湾“外交部长”为周书楷。
包括当时台湾“外交部”红色、绿色、粉色等公文夹。
从这名台商所拍摄的照片中可看到,当时的“外交部长”是当年代表台湾退出联合国的周书楷,而内容则包含了琉球、钓鱼岛等主权争议问题,甚至有一个被标明 “急极密”,其它还有周书楷与马康卫、来天惠等美方官员对话的档案,一张中琉文化经济协会、亚盟琉球总会理事蔡璋的名片,全部被公开在文物展览中。
左下标着“急极密”,中间夹着一张蔡璋的名片。
台“外交部”初步了解,该文件可能是早年未曾归档的零散公文,早年台“外交部”与亚盟、世盟等外围机构之间公文往返,比较公私不分,官员或外围机构雇员,可能把公文带回家后忘记返还,当事人去世后,家属将该公文当成遗物处理掉。
台“外交部”表示,上述公文如果确为公文书或相关草稿,公文日期为民国五十至六十年间制作,无论当时核定的机密等级为何,依照现行“‘国家’机密”保护法规定,因其制作时间距今已超过三十年以上,已非属“‘国家’机密”。
据台媒报道,台湾官员因管理松散而私自收藏文件的情况并不少。1999年,台湾才立法通过用来规范档案收藏管理的“档案法”。早年,民间旧书回收业者会定期低价搜购许多退休官员家属抛售的家中文物,有时会出现一些有文史价值的资料文件,如何应钦在担任联联合国军事参谋委员会中国政府代表时每天写日记,但台 “国防部”、“国史馆”都没有保存内容,最后却有民间文史研究者从旧书摊上买到;因此,这些流落到大陆的“外交部”机密文件,可能也是这样流传出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