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不懂事的孩子,甚至还在襁褓中,就被父母带着飘洋过海,移民它国。移民父母们从未征询过孩子的意愿,只按照自己的想法,把孩子带来了。
我就是众多移民儿童队伍中的一员,在不满两岁时,父母就将我带到了美国。我从未去过自己的出生国,也没有任何关于那里的记忆。虽然我把美国当作自己的家,在当地公立学校上学,15岁起开始工作,依法纳税,持有有效驾驶证件,办理了信用卡,购置了两套房子,甚至还持有选民登记卡,许多时候还会担任陪审员,但是这一切却不足以使美国认可我的公民身份。如果我在这里失去了居住权,又将到哪里生活呢?
31岁那年,我忽然意识到自己没有一个可以称之为“家”的国家,我对自己的出生地一无所知。最近有关部门发现,我早期有些移民问题未解决好,竟因此不再承认我的公民身份了。
我 32岁时,已和妻子结婚11年(妻子是土生土长的美国人),有了两个儿子。但是当我的社会保险卡(Social Security Card)丢失后,向社会保障部门(Social Security Administration office)申请一个副本,他们竟要我出示在此居住的证据。我一直认为,只要整理好各种文件就可证明自己的美国公民身份,而且我还记得上世纪80年代,移民局工作人员说过,由于我在美国待的时间够长,足以证明我的公民身份,并很快通过了身份考核。
我本以为从那时起,自己就是一名真正的美国公民了。但现在一切又重回原点,必须按照移民程序一步步来申请办理,事实上我对这一过程一无所知。后来,在往当地移民局打了多次电话,走了许多趟之后,终于有了一点结果,工作人员告诉我已被授予永久居住权,但某些数据还待进一步核实,因此,我必须先填写一份I90申请表,半年后可以接受一次面试。面试过程中,我又被告知这份I90申请表填的不够完整,某些档案缺失了,移民局用了一个半月时间才找到了其中三份,也就是说,我的公民身份还是不能确定。最后移民局通知,将尽快为我安排下一次面试。
从我第一次提出公民身份申请到现在已过了一年半,如今还是在等待中,等待移民局的决定。我有时会自问,如果申请通不过,我还能居住在这个国家吗?还是将遣返那个我从不了解的出生地?或者等待联邦政府对移民局革新后,再来解决我的身份问题?这种等待给我的身心造成了巨大的伤害。所幸我还有份稳定的工作,假如下岗了,又没社会保险卡,让我去哪里找工作?我的家人又靠什么生活?
还有一个问题是我比较关心的,给移民发放的社会保险卡都会盖有 “Valid for employment but must show proof of INS eligibility”(就业有效,但需出示移民局证明)的字样吗?如果真是这种情况,那就属于地地道道的歧视!我以前的那张社会保险卡上就没这种字样,也正因为如此,老板将我看作美国人。我现在环境部门工作,这里多数工人都是移民,因此可以清楚的看到他们受到的各种歧视及不公平待遇。虽然我与他们一样长着一张东方人的面孔,但老板将我看成美国人,因此同样的工作,我的薪水会比移民高。我不知道,等新的社会保险卡发放后,是否会因上面的移民印章而受到不公平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