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长期帮助新移民购买房屋,在实战中慢慢注意到一些问题是新移民常常遇到的。
买房的程序不了解: 新移民往往不了解要签那些合约,在签约的过程中不知道每个合同的作用。其实在加拿大买房注意会遇到一下几个协议 :
Agreement of Purchase and Sale:就是买卖合同,这个是必须的,这个合同里面最重要的要件是价钱,收楼日,定金,不可悔改日,房子里包括的东西等 ( 合同的详细内容见我的其它文章) 这个合同是最重要的,要非常小心,一定要和一个经验丰富的经纪人仔细商量,搞清楚每个项目。注意,一旦这个合同被对方接受了,那么要想改变任何小小的内容都要签订另外一个协议( Amendment ) 来改变。如果对方不接受你的更改协议,你就什么都改变不了了。
Buyer representation Agreement: 这是和你的经纪人签的,注意意思是你的经纪人代表你购买房屋,但是里面有时间范围,地点范围,房屋种类和佣金分配方法四个要件( 当然,佣金在多伦多市场一般都是卖房的人付出的,但是在买方代理协议上还是要写清楚) 。我见过不良经纪人和客户签这个协议的时候,模糊概念,把它当作是购房合同的一部分。客户在不知道的情况下签了,都不知道原来在这个期限里面只有这个经纪人能够代理你,是不能更换的。虽然这个协议是必要签订的,只是你的经纪人一定要给你解释清楚里面的要件,在你完全知情和同意的情况下签订。
Working with Agent: 这个是地产局要求的,你的经纪人必须向你解释清楚几种不同的经纪人和客户关系。要你了解你现在和你的经纪人直接是那种关系 ( 有四种关系 )
Mortgage commitment 这个是你和银行签订的贷款协议书,里面有贷款金额,年限(term) ,利率 (rate ) 等等内容。注意你第一次见到银行或者贷款经纪人的时候往往签的是个申请书,不是这个协议,这个协议要在银行批准的情况下签订。还有注意,一般你的银行经理或者贷款经济人给你答应的内容都要在最后签了这个协议以后才有意义。否则在你的贷款发放出来之前什么新的附加条件都可能产生。我有客户在一切都安排好了的情况下,银行突然要求他们准备一年的月供放在银行户口里,距离收楼日已经很近了,客人措手不及。所有这些都要事先想到。不要影响了收楼日的交接。
Home Insurance 在加拿大买Freehold property (无管理自主物业,比如独立屋) 都要买了房屋保险才可得到贷款的最后批准。所以房屋保险最好早早准备。和保险公司早签订协议,早交给你的律师。以免最后影响交接。Condo 往往不需要,但是一定要和你的经纪人或者律师确认是否需要。当作自己买了也没有坏处。
喜欢私售房屋,听人说私人出售的会便宜,因为没有经纪人介入。其实,在实践中我们发现很多私人售房不一定便宜,而你在没有经纪人的情况下,选择少了很多,比较少了很多,往往价钱不能掌握。同时,有很多可以保护你的合同条款在没有有经验的人的指导的情况下,你都没有机会附加上去,自己的最高利益不能得到保护,有纠纷出现的时候,人家占了主导权。
不懂定金的作用 。 在安省签约买房,要在双方签订了协议以后的24小时之内交出定金( Deposit ) 这个定金是不能随便拿回的。这个定金被存在卖方经纪人的公司的保险账户里面( Trust Account ) 这样的帐号里的钱只有律师才能帮你取出来。而你如果没有正确的理由毁约了,定金就不能退了。所以,在你不能确认贷款是否能拿到的情况下,最好让你的经纪人给你加上保护定金的条款,在贷款被拒的时候还可全部拿回来。
毁约只会损失定金吗? 有的客户以为,签约了以后我后悔了,不想买了,就不要定金吧。其实不是那么简单的。你毁约了,就有法律责任,不是定金能解决的。卖方可以继续追诉他们的所有损失。而双方经纪人的公司也会追诉各自的佣金。律师也要律师费等等。。。问题就大了。所以说这个买卖合同实在是要小心签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