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来,与美国公民结婚是获得美国绿卡的最快途径。不仅公民配偶容易获得绿卡,而且与前夫或前妻生下的孩子也能同时移民美国。但是,这样的好日子可能已经一去不返了。一些纽约移民律师反映,现在美国驻广州领事馆对结婚移民把关特严。「现在的结婚移民调查是上天入地。」有的案件不仅调查中国受益人,甚至调查美国申请人。
纽约毕斯特、慕嘉模及克莱纳(Barst Mukamal & Kleiner)律师曹杨亲民最近办理一起美籍华人申请大陆妻子的移民案。当事人在2002年递交移民申请,但至今没有获准。移民局两次批准,广州领事馆两次拒绝。最后,国务院调查部门专门约他面谈三小时,拿出几件证明其婚姻不实的证据,表示「还有很多」,并将「继续进行调查」。
纽约移民律师郑毅说,领事馆常通过直接调查以及运用一些模式,来决定申请人的婚姻是否真实。有时,领事馆也委托美国国内的移民局调查。例如,广州领事馆讲中文的工作人员打电话给美国的申请人,看他是否和前妻仍然住在一起。他们还会打电话到女方家中,问「某某(女方前夫名字)在家吗」,如果女方回答「他刚刚出去买东西,一会儿就回来」,领事馆就确认女方并未真正离婚,因此拒绝其签证。
广州华洲环球移民咨询公司副总裁张洵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表示,广州领事馆每天面谈两三百个移民签证,其中结婚移民的申请占一半。领事馆知道,这里面假的很多,但很难查证,而是「增加申请难度」。稍有问题就要求解释,再从解释中找出破绽,最后拒绝。「领事馆目的就是让你知难而退。」
■增加难度 逼退假案
张洵说,目前,申请结婚移民最困难的是两类人:一是来自福建福州和广东台山的受益人;二、和美国白人结婚的其他省市的公民配偶。他说,温州人通过结婚移民还不多。
在结婚移民中,福建籍申请人较多。他说,福建于1980年代兴起偷渡潮,许多男人偷渡到美国,而妻子儿女留在中国,但是许多人无法解决身分。现在,福建人想通过与公民结婚移民美国。他说,台山人移民美国历史悠久,「当地年轻人的人生大事就是出国」。他举例说,一名台山女孩申请结婚签证被拒后,整天在领事馆周围转悠,就是不回家,因为「回家没有面子」。
从2006年开始,一些中国妇女通过交友网站和美国白人谈恋爱。「这些妇女大数是三、四十岁的妇女,多数人离婚,带著孩子。」她们在中国很难再婚,就把目光放到美国。许多人动机很单纯,就是找个丈夫。美国男人大都是50岁到70岁,想找个妻子照顾他们生活,双方一拍即合。
但是,这些妇女出来后,把美国情况传回国内,有人开始骗婚。「与美国男人聊天的是一个人,但是结婚的却是另外一个人。」有的人设法骗钱。例如,见面后突然说父亲生病,要求美国男友出钱。在中国大陆,与美国白人假结婚最多的有两个地方:渖阳和广西。美国驻广州领事馆在网站上列出二、三十个典型案例,提醒那些到中国找太太的美国公民。
■假案很多 防不胜防
张洵说,他在这个行业做了十多年,见到假结婚太多了。「有时,他们一进门,刚露出口音,我就知道他们要做什么。」他说,只要看到是假的结婚申请,他就不做了,因为美国领事馆那一关过不了。
他举例说,不久前他遇到一名美国女公民申请一福州农村男青年的案件。这个女公民在11岁时随父母从家乡移民美女公民曾经和男青年住在一个村子里,互相认识,产生好感。「我初步感觉这个申请是真的。」
但是,他从资料中发现一个收据。收据显示,女方为男方申请结婚移民,男方要支付女方65万元人民币,目前已经支付多少。他感到男青年付65万元到美国不值,就建议这名男青年放弃移民。但这名男青年告诉他,他的父亲早年偷渡美国,开了一家餐馆,但是没有申请到绿卡。现在父亲年龄大了,想回国养老,但辛辛苦苦经营的餐馆无人接手。「因此,不管花多大代价我都要去美国!」
一名广西女子结婚移民申请也给他留下深刻印象。四年前,一名在美国政府从事保护证人工作的白人男子在网上与一个广西女子认识,两人在香港见了一面,男方为女方申请未婚妻签证。但是,他把女方的姓和名颠倒了,签证被拒。男方又为女方提出新的申请。
后来,男方患上癌症,辞去工作,专心治病,花尽所有积蓄。最后,男方只好住在姐姐家里,「但女方仍然愿意结婚」。最后,女方拿到签证。三个月后,张洵收到男方弟弟的一封信,要寻找其哥哥的未婚妻。张洵告诉他弟弟,女方已经到美国去了。但是,申请人弟弟回信说,女方拿到签证后并未见其哥哥,哥哥一气之下自杀了。因为死者生前买有保险,而受益人是这名未婚妻,兄弟姐妹只得来找他的未婚妻。
张洵就和女方广西家人联系,后来女方给他来封信说,她已经和另外一个白人结婚了,不要这个保险赔偿,也不见其家人。原来,这个广西女子同时和几个美国公民谈恋爱。「我见过一些美国人被骗得很惨,但把人骗死的,这是第一个。」
■无迹可寻 调查很难
张洵认为,结婚移民的调查很难进行,因为其无迹可寻,他遇到许多假的结婚移民。他的经验是,越是假的,文件做得越充分,比真的更像真的。他把假的结婚移民分为三种类型:
第一类是金钱交易。男女双方事先讲好价钱,办一张绿卡付多少钱,带一个小孩再加多少钱。「拿了别人的钱,美国公民就要帮人家办事。」事情办好,双方拜拜。
第二类是亲戚朋友帮忙。例如,一个亲戚的孩子要来美国,美国亲戚的孩子就去和他(她)结婚。「两个人就是做戏,领事馆根本找不到毛病。」领事馆要什么文件,他们就提供什么文件,比真结婚的还多。「领事馆要求美国公民经常回国,他们就经常回去探亲,实际上做什么不知道。」
第三类是美国男方是真的,而中国女方是假的。他说,这些到中国找对象的美国人大都职业不好,收入较低,如卡车司机、商品推销员等。有的人甚至交不起房子,养活不起老婆孩子。女方就是想拿美国绿卡,拿到绿卡就走人了。
他说,许多受益人也会被骗。例如,到广州签证需要三、四天,有人为了省钱,就住家庭旅馆。许多骗子也住在家庭旅馆,向申请人谎称自己拿到签证,是由于花钱请某某咨询公司代为办理。「有的申请人把钱交给他,拿到钱人就不见了。」
■两类申请 最易被拒
纽约移民律师陈梅说,最近广州领事馆拒签的中国大陆结婚移民申请很多。她发现,目前纽约华人中两类结婚移民最容易被拒绝。
一是申请人通过与公民结婚来到美国,入籍成为公民后离婚,回到中国与有孩子的人结婚,再申请对方(受益人)移民美国。二为申请人通过商务考察签证(B-1)、探亲旅游签证(B-2)来美,与留在大陆配偶申请离婚,然后与美国公民结婚。他们拿到公民身分后再离婚,然后回到中国大陆寻找配偶。
这些申请人按照中国大陆配偶的不同,可分为两类:第一类是申请人与原配重新结婚,再申请原配移民美国;第二类为申请人回到中国找离异带孩子的配偶,但这些配偶的原配身在美国,没有身分。这类申请人以福州籍和温州籍的华人为主。
她说,如果受益人的前夫在美国,广州领事馆就基本断定这是假结婚,他们花钱通过结婚移民的方式帮配偶和孩子办绿卡。领事馆认为,如果通过偷渡途径来美国,不仅花费七、八万美元,而且没有合法身分。「通过结婚移民,尽管花的钱和偷渡费差不多,但是可以拿到绿卡。」
在申请移民签证时,受益人要填写原来配偶的情况。「这些原配或者政治庇护已经失败,或者正在上诉期间,无法把他们带进美国。」这些受益人在美国驻广州领事馆中就声明「原配离家多年,不知去向」。但是,领事馆签证官心里明白。
■担保不足 特征之一
陈梅说,她遇到的这类申请都是申请人先在移民事务所办理申请文件,等到广州领事馆拒签后,他们才找到律师事务所。「他们来找我们,是想重新做一次申请。」但是,有了拒签的经历,对再次申请不利。
她指出,这类申请一般都会拒绝,主要原因是经济担保不够,都找了副经济担保人。「几年前,纽约华人社区买卖经济担保书成风。」领事馆认为他们经济能力不足,他们就递交副经济担保书,但是领事馆还是不批,主要是怀疑他们是假结婚。
这些案件本来不能办,但是移民事务所仍然照办,主要做这类申请「只赚不赔」。这些申请人都是人介绍人,老乡相信老乡。「有人做过研究,事务所做成一个,就会带来六个客人。若不成功,只会带走四个客人。」总的来说,移民事务所做这样的申请比较合算。
她说,2005年前后,许多70多岁的华裔男公民前往中国寻找老伴。「这些人是真结婚。」但是,他们的问题是享受社会安全生活补助金(SSI),再加上买的副经济担保。因为是真结婚,领事馆还是给他们机会。「今年3月,我收到四个批准书。」这些人的配偶拿到签证的原因是,申请人常常回去探亲,寄包裹,打电话,买房地产,委托书经过四级认证。「有的申请四个月就批准了。」
她说,她给广州领事馆写信,对他们「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她在信中说,这些老人都在美国生活多年,要在美国养老,不可能回到中国生活,回去只是找个老伴。「一次不批,就会给他们带来心理和生理负担。」他们已经高龄,很难长期这种飞来飞去,一是经济能力受限,二是身体也吃不消。「移民局也通情达理,批准他们配偶的签证。」
■欺诈指标 断定真假
郑毅说,调查人员有时打电话调查,有时也会亲自去受益人家乡实地考察。除了上述的直接调查外,领事馆还运用一些「常见欺诈指标」(common fraud indicator)来判断婚姻是否真实。
他说,尽管没有看到「常见欺诈指标」的原件,但是从一些案例中可以看出端倪。他的一个申请人就遇到被欺诈指标衡量的情况。这名申请人为中国大陆的新婚妻子提出移民申请(I-130),移民局批准移民申请后,全国签证中心将批准书转到广州领事馆。但是,领事馆面谈受益人后,拒绝发给受益人签证。
申请退回美国移民局后,移民局将领事馆的拒绝理由寄给申请人,让申请人提出反驳。领事馆信中指出该申请存在以下问题:申请人第一次到中国和受益人认识,几天之内就举行婚礼。尽管受益人声称他们在结婚前就有所接触,但是她拿不出任何证据。他们的婚姻关系证据就是几天之内拍摄出来的「舞台式的照片」(staged photographs)和四封信件。
领事馆信中说,尽管申请人在2009年1月回到中国大陆,但是这次旅行是在受益人签证被拒绝之后,「很明显地是想推翻领事馆的发现」。而且,申请人在2006年的年收入是1万3000元,但是申请人并未证明3000元的旅费从何而来。
领事馆发现,申请人和受益人再婚前都和前配偶离婚不到一年。在到领事馆面谈时,受益人称他们在结婚前有所接触,但是受益人并未拿出证据证实他们在婚前有所接触。他说,领事馆认为「他们的照片看起来像演戏」。领事馆在信中提出疑问:「有些照片就是夫妻俩人新婚之夜躺在床上。但是,正常夫妻谁会愿意让别人到房间里拍摄在床上的照片?」
■专门机构 调查作假
曹杨亲民从最近案件中发现,国务院外交安全服务局(Diplomatic Security Service)开始调查结婚移民的申请。过去,领事馆主要调查外国受益人的情况,现在他们把调查的范围从国外延伸到美国国内了。
她说,对申请人和受益人双方都在美国的调查一直都有。」外州调查的比较多,纽约调查的少。「她估计,这可能是纽约申请人众多的原因。调查人员会拿照片给其亲友观看,问他们是否认识这个人,试图从中发现假的婚姻。
她的这位申请人是美国公民,今年50多岁,结过三次婚。第三个妻子住在福建省,今年40多岁,此次婚姻是这名妇女的第二次结婚。公民为其第三个妻子提出移民申请,批准书寄到广州领事馆,领事馆就把申请放在一边,申请人去信催问,回信讲把「申请已转到调查部门」。
后来,申请人的儿子给父亲打电话,告知有人向他们夫妻询问其父亲的婚姻情况。「他们把照片给媳妇看,媳妇说不认识。」他们后来又约见申请人的儿子,儿子讲「知道」。他们并给申请人儿子一张名片,名片上的机构就是国务院外交安全服务局。她说,调查人员还约见申请人,告诉他调查人员已经查出,他曾经和第一个妻子去年一起回国。他们还对他的财务状况进行调查,从中发现申请人和第一个妻子共同出钱购买房屋。
■面谈公民 提出疑问
曹杨亲民说,调查人员还约申请人面谈,共问了三个小时。「他们拿出资料,一一讯问,并表示还有许多资料,但是不给申请人看。」他们认为,这个婚姻是假的,并表示还要继续调查。「他们在2003年结婚,但第三任妻子到现在没有拿到移民签证。」
申请人的第三任妻子和前夫生有两个孩子。其前夫是美国永久居民,申请其中一个孩子来美,另一个留在中国。广州领事馆拒绝其移民签证申请后,将申请退回美国。移民局确认后,又批准申请,转回广州。广州领事馆第二次面谈,交给国务院有关部门调查,最后拒绝发给签证。
她认为,多次结婚已经成为调查的重点。调查人员一定下了很多功夫来调查这个案件。例如,申请人和第一个妻子同乘一个航班前往中国,也被调查人员查出。「调查人员一定把申请人的婚姻状况摸个一清二楚,然后再从乘客名单中查找,最后找到两人同行。」
广州领事馆对婚姻绿卡的拒绝率很高。许多申请都要求补件,有的补件能通过,有的补件不能过。领事馆认为,如果真的婚姻,可以拖得很久,但是假的婚姻不会拖那么久。假结婚一般是为了赚钱,如果办不成,他们就会退回申请。「如果是真的婚姻,最后一定会批。」
■领馆多拒 律师不满
纽约移民律师王维山说,广州领事馆以拒绝率高闻名。如果是年轻男女结婚,提供资料齐全,一般都会批准。但是,如果过去有婚史,就很难。被拒绝的申请人以福建籍人士居多,还有个别是广东人。未婚妻(夫)签证(K-1)也是如此。
他说,去年一些美国移民律师集体给美国国务院和国会写信,对广州领事馆的做法表示不满。其不满的原因是,领事馆拒绝移民申请后,并不提出具体理由,只说句「怀疑婚姻不真实」就退回了。信中列出二、三十种拒绝的理由,甚至「不懂英语」也是其中一条。这些律师指责广州领事馆「太主观武断」。
他估计,有婚史的移民申请拒绝率达到80%。「拒绝的原因什么都有,移民律师很难判断。」广州领事馆一句「不相信」就拒绝了。「领事官员有酌情裁判权,受益人一点反驳的机会都没有。」这不像在美国法庭,申请人还有上诉的机会。「美国国内和国外对移民申请的处理不同,实行双重标准。」
他认为,结婚移民不可能都是假的。但是,因为发现有假结婚,就不批准真结婚,「搞得谁也去不了」。例如,一名福建籍男生十六、七岁来美,在美国上学、工作。「因为想到挑选余地比较大」,他回到福建找个女朋友。两人结婚后,男生为妻子申请移民,因为被怀疑假结婚而拒绝。「现在,妻子已经怀孕。小夥子只能几个月去中国一趟。」
■中年男性 最难申请
陈梅说,她感到现在最难申请的是40多岁申请人,他们的中国配偶有两个孩子。「许多案件是移民局批准两次,领事馆拒绝两次。」有的申请在2002年提出申请,八年过去了,现在渺无音讯。
例如,一名40多岁美国公民和妻子离婚后,回到福州找了一个带有两个孩子的离婚妇女。结婚前后,美国公民共回国两次,结婚后提出移民申请。两人在照相馆照了结婚照。「但是,广州领事馆拒绝批准,认为结婚照一看就是假的。而且,申请人三年没有回去。」她说:「我看不出来这些照片是假的,移民局也没有看出来,因此又批准一次。」
王维山也有同感。他的一个40多岁的男性申请人,离婚后回到福州和一个离婚妇女结婚,然后申请女方和子女来美。广州领事馆拒绝发给签证,将申请退回移民局。移民局进行调查,发现其手机没有用本人的姓名,地址也不是自己的报税地址。
移民局还调查其私人汇款公司的存底,检查申请人是否给中国受益人汇款,但是汇款公司拒绝提供存底,移民局无法查证。申请人提供回纽约至福州的飞机票及在中国的结婚照片。后来,移民局再次批准,批准书转到广州领事馆。但是,领事馆还是不批。「因为受益人孩子超龄了,申请人不做了。」
■机械运用 殃及无辜
郑毅认为,领事馆制定欺诈指标防止假结婚,但是这些指标毕竟只是猜测,领事馆有时机械地运用这些指标,导致许多真实的婚姻也被认为是欺诈,签证被拒绝,真正夫妻不能团聚。
他举例说,领事馆认为缺乏长途电话单和通信是婚姻不真实的指标之一。可是,随著现代通讯技术的发展,许多人都通过视频聊天而不打电话。即使打电话,也不用电话公司的长途服务,而是用电话卡或网路电话等,因此他们无法拿出证据。
领事馆认为,照片少或照片集中在某一个短的时期,而不是分散在很长的时间内,也是婚姻不真实的指标之一。毕竟,申请人和受益人相隔很远,申请人不可以经常回去,所以提出分散在不同时间段的照片比较困难。申请人考虑到领事馆重视照而特意照的一些照片,又会被领事馆认为是在「表演」,实在不知如何是好。
领事馆认为,申请人和受益人缺乏财政混合在一起的证据,也是婚姻不真实的指标。但问题是一个人在美国,另一个人在中国,受益人还没有移民到美国,不可以开共同银行帐户,持有共同的信用卡。受益人没有社安卡,也不可以买人寿保险。
申请人第一次回去访问就和受益人结婚,或者双方各自离婚不超过一年就结婚,被领事馆认定婚姻肯定不真实,也有失偏颇。有人确实在出国前就认识,或在网上认识很久,然后回去结婚。
领事馆要求申请人提供向受益人汇款的证据,也不合理。目前,中国的生活水平也提高了,为什么一定要申请人向国内汇款?郑毅认为,如果全部按照指标判断,肯定会出差错。
■充分准备 据理力争
郑毅建议,在提出婚姻移民申请时,尽可能要把材料准备扎实充分,多收集证据,才不至于被领事馆退回。但万一被错误地认定为不真实婚姻,不论是反驳移民局的「意图撤销信」 (Intent to Revoke)或向移民上诉委员会上诉,都一定要请律师据理反驳争取。
他说,如领事馆怀疑婚姻不真实,在拒签后会把档案退回美国移民局,要求移民局撤销以前的移民批准(I-130),并附上领事馆怀疑婚姻不真实的理由。档案从领事馆转回美国国内的移民局需要将近四到六个月。
移民局收到退件后,会寄一封通知给美国申请人,告知移民局收到了领事馆的请求,有理由相信婚姻是不真实的,移民局因此意图撤销以前批准的移民申请。如申请人认为领事馆的理由不成立,通常有60天的时间补充材料和提出反驳。
移民局收到申请人补充的材料或反驳后,会做出两种决定:一、相信是真结婚,维持原来对移民申请的批准决定,档案又通过签证中心转到领事馆,受益人一般可以拿到签证。二、移民局认定婚姻确实不真实,撤销以前批准的移民申请。如果申请人对此不服,可在15天内向移民上诉委员会(BIA)提出上诉。
■真实婚姻 最为重要
曹杨亲民说,她曾经经手一个申请案件。女方已经来到美国,与公民结婚整整十年,但没有拿到绿卡。女方无法工作、旅行。他们接受过分别问话,但因处理案件的移民官调走了,档案放在那里没有人管。「申请四五年后又回到原点。」今年3月,受益人才拿到绿卡。「我打电话通知他们,他们听了连说十年了,就哭出声来。」
她说,假结婚的就不用说了。就是真结婚,有人也拖不起,就分手了。「绿卡老是下不来,许多人感情淡了。」如果过去有婚史,移民官就会询问过去的婚姻情况,申请移民将会更难。「因此,不要把婚姻当作获得绿卡的一个途径。」
许多华人申请配偶被拒是因为经济能力不足。例如,有的人年收入很低,不到一万元,后来又加上副担保。有的人的申请被拒绝是因为双方年龄差别过大,领事馆的理由是,年龄差别过大,不容易产生感情。
不过,这也不是绝对的。她曾经办理一个申请,女方是公民,比男方大20岁。但是,女方是个富婆,不仅年收入上百万,还有许多不动产。移民局认为,她这么有钱,根本不需要靠结婚赚钱,因此批准其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