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分享:老人探亲入境加拿大差点被遣返

2010-07-19 08:24:15

家中老人入境加拿大探亲,在边境差点被拒绝入境。

有惊无险,贴出来分享一下,希望给大家提个醒。

先介绍一下婆婆这些年入境加拿大探亲的情况。

06年2月成功入境,中间续签一次,07年2月离境,在加拿大近一年。

08年2月成功入境,中间续签一次,至09年2月期满,但08年11月回国。

09年2月成功入境,中间续签一次,2010年2月初离境,在加拿大近一年。

2010年2月初回到国内,递交探亲材料,成功获签,2月底入境加拿大,差点遭拒绝入境。

根据以上介绍,婆婆已经不是第一次来加拿大,且每次都是顺利拿到签证,又顺利续签,离开加拿大也都是严格遵守签证所批的日期,记录良好。

婆婆每次申请的都是旅行签证,单次入境。

08年我休产假,11月带着俩孩子和婆婆一起回国,回国后给婆婆申请签证,之后09年2月婆婆跟随我们一起回到加拿大。

今年2月因国内家中有事,全家回国,婆婆跟着一起出境。由于婆婆已经退休,也舍不得加拿大的孙子,希望能像去年一样,和我们一起返回加拿大。我们在回中国前就准备好了材料,到了中国的几天内,马上再向广州签证中心递交了签证申请。现在签证中心批签证很快,我们在中国只有三个星期,中间还隔了个春节,但是大约10天就成功收到了签证。

我们当时在加拿大就给婆婆订了往返票,所以既然签证收到了,婆婆就和我们一起返加拿大。

本来我们是做了两手准备的,婆婆和我妈的材料都准备好了,因为婆婆想来,就优先递交婆婆的申请,如果婆婆签证批不下来,我们就申请我妈。结果婆婆签证顺利获签,我妈那边就先不着急递表了。毕竟我爸还没退休,身体又不好,我妈照顾我爸,我也踏实些。而我公公就乐得逍遥,不愿和我婆婆一起来加拿大,也是念着家中的老奶奶,就不勉强老人家了,随他吧。

2月28日婆婆和我们同行返回加拿大,一路上都顺利。到了多伦多,老公去取行李,我看着俩宝宝,婆婆一人去见visa officer。

因为那里有专门的中文翻译,所以就让婆婆自己去了。心想婆婆都来了好几回了,有翻译帮忙,我们也不担心什么。

婆婆很快就出来了,我心想还挺快,没想到婆婆出来却告诉我“完了,他们不让我入境,说要遣返。”
我说“什么?!!为什么?!”

婆婆说,因为签证官说,不能这么短时间又回来,让翻译解释给婆婆听,不能入境,要求遣返。翻译还好,问是自己来的还是有人陪伴,婆婆解释说儿子去取行李了,签证官要求儿女过去给解释解释。

我推着俩宝宝和我婆婆一起进去,签证官说visitor最多只能在加拿大住一年你明不明白?我说不明白,不是还有续签一说吗?签证官不回答问题,说,你婆婆去年2月来,今年2月回,已经住满了一年,现在才回中国住了三个星期又回来,不能这样。我说,她是回去了,可是又拿到visa入境了啊。如果不允许这么频繁入境,为什么签证官在中国还批给我?对方还是不回答问题,只一味强调一个游客在加拿大最多只能住满一年,这是statement。一副铁面无私,豪不讲情面的样子。

我觉得很奇怪,继续磨嘴皮子,说虽然婆婆频繁往返若干次,但从来没有超过期限,出入境都是良好记录。签证官又查看了一下以往记录,看到婆婆08年2月来,08年11月回,09年2月又来,频频摇头,似乎是表示以往这些年短时间内频繁入境也很不可思议。她说“这些年在加拿大住的时间比在中国还长,不可以这样的”。我说既然签证批了就说明是合资格入境的,签证获批后通常都给visitor一张小黄纸,上面没说我不能在拿到签证后马上入境,也没说至少要等多久后才能重新入境,只说了最晚要在签证获批后的3月之内入境,怎么来了又不让入境要遣返。

对方还是不回答我的问题,说你要是这么想你婆婆待在加拿大就该担保他们移民。我说我们已经给公婆担保移民啊,递交年月都告诉她了。签证官在系统里查,可不知为何人家系统里查不到。我说我有移民局收到我申请材料后发给我的confirmation letter你要看吗?对方说,你现在有吗?我说,我没带在身上,但要看我可以回家拿给你看。后来我又让她查我公公的姓名,看是否因为婆婆是spouse所以查不到,但人家说公公的也查不到,我又提供了公公的出生年月日,还是查不到。签证官可能觉得我不像说谎,最后还是松口了。那个女签证官也是看我带了两个孩子,就跟我明说,我知道你婆婆是来帮你带孩子的,我这次让你进来,但下次不可以再这样了,另外去移民局figure out一下,到底为什么担保申请系统里查不到。

我看了签证,还是按惯例给了半年的逗留期限。长吁一口气。

真是有惊无险啊,否则,婆婆被遣返是小事,移民局留下个污点进了黑名单就麻烦大了,以后再来探亲移民什么的恐怕都要调查半天。

我虽然知道其实边境的签证官是有很多权限的,他们有权利拒绝已经获得签证的人入境,但是觉得他们很没道理,所以就据理力争了一把。

移民局这些规定也真是奇怪,短时间内不能频繁往来,这些规定我可是真的从没听说过,还说什么是statement。就算是真有这样的规定,申请人不懂,自己的签证官还不懂吗?我2月初回到中国,一回去马上就递交申请了,申请里写的清清楚楚,为什么想再来加拿大,包括表格中每次出入加拿大的记录都写得清清楚楚,如果真是不合格,为什么还批出来呢?

至于系统里为什么查不到公公婆婆的资料,后来我才知道,我们的父母移民担保资格申请是递交了,但担保资格没批下来之前是没有档案号的,所以是查不到的。

另外,说来也奇怪,当时入境的时候,有个指挥官在通道指挥人流,赶着我婆婆和我们一起出到行李提取大厅,都没机会面官。我解释半天,说我婆婆是游客,还没见签证官呢,可那指挥官还是不让她返回去见签证官。我心想,不见签证官,签证上不写获批期限,就这么傻乎乎出境岂不是以后续签都麻烦。

后来在外面招手从里面找了个移民官出来,人家才把婆婆带进去的。也是奇怪,以前每次来面官都是人满为患的,这次竟然空荡荡没什么人。后来我才从朋友那里听说,原来现在visitor入境是不用面官的,难怪保安指挥我们直接出去了,我简直就是自找上门找麻烦的。

如果签证上没有被签证官盖章写上半年的逗留期,那就默认为半年期,我也是才听朋友说的,不是官方信息哦。

这些签证官也真是恶劣,我这当惯了良好市民的人自找上去给她盖章,她倒像好不容易捡了个软柿子捏一样。

Anyway,有惊无险,一家老小终于平平安安回到多伦多家中,happy end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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