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夫妻团聚移民,很多人对这个移民项目有很多理解的误区,到底有哪些误区呢?我们来跟大家一一列举一下:
误区1:必须要结婚一年以上才可以申请
只要申请人与担保人是合法婚姻,就可以提交申请,不需要结婚一年以上。另外加拿大允许同居关系的事实婚姻申请人提交团聚申请,要求同居时间必须满足1年以上的时间。
误区2:等领证了再办理
夫妻团聚移民项目,签证官更想看到的是夫妻二人在不同阶段的材料来证明婚姻关系的真实性,而不是把结婚证和整本婚纱照相册递交上去就可以的。准备材料跟提交申请并不冲突,如果决定要办理,最好提前准备申请材料,提交的材料越充分,成功率越高。
误区3:团聚签证申请很简单,材料也没什么好准备的,DIY就可以
团聚移民是移民类别,申请人可直接一步到位获得加拿大枫叶卡,享受加拿大福利。与普通的加拿大签证类别是不同的。很多人觉得递交结婚证明,聊天记录和结婚照就可以,有些人递交了很长时间的通话记录,后来被拒签,结果因为通话记录中除了夫妻两人之间的通话情况,申请人还与另外一个号码有比较频繁的电话往来,但是没有做好解释而被拒签的。
团聚移民材料不止这些,而且需要认真筛选,避免出现真实婚姻“被虚假”而拒签。另外有DIY申请人,面试的时候移民官怀疑申请人并不是自己DIY的,客户承认有朋友帮忙,但是移民局以没有填写5476代理表格而被拒签,团聚申请并不简单,没有经验的申请人最好还是找靠谱的中介结构帮忙办理。
误区4:真实婚姻肯定会通过
申请人觉得自己是真实婚姻,没有理由不通过,其实不然。有很多人通过假结婚来骗取加拿大身份,而且假结婚的人因为“准备充分”真实婚姻申请人递交的材料,比如结婚证、婚纱照、甚至聊天记录,假结婚申请人也会提供,真实婚姻申请人只有提交更加充分的材料才能保证通过。
误区5:只需证明婚姻真实性就能通过
2010年加拿大移民部制定了夫妻团聚移民申请新条例:即使申请人和担保人是真实夫妻,但如果婚姻是以移民为目的,申请也同样会被拒签。因此,在办理加拿大夫妻团聚移民时,申请人不仅要向移民官证实其婚姻的真实性,还要证明其婚姻并非以移民为目的。
误区6:团聚申请不需要律师
要知道现在移民官首先是假定申请人是假结婚,而申请人及其配偶有义务提供足够的证据来推翻移民官的假定,让其相信自己的婚姻是真实的。也就是申请人实际充当的是自己的辩护律师,说服移民官自己的婚姻关系是真实的,并且还要证明婚姻不以移民为目的。团聚的申请人都盼望早点团聚,审理周期长一天,就多受一天分居相思之苦,但是一旦申请周期莫名变长,对于这种情况,个人在大部分情况下无能为力。这时,律师可以发挥他们的作用,了解进展缓慢的原因,不至于让申请人盲目的白等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