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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大量招募圣战士前往中东圣战,欢迎有志之士一起加入光荣的事业。”如果在网上看到这样的信息,你会嗤之以鼻还是信以为真?陕西韩城市检察院对此的定性是“宣扬恐怖主义”。1月20日,该检察院在官方微信公布了一起案例,韩城男子王某因在网上发布恐怖信息被逮捕。
2015年12月9日,王某在韩城市一网吧上网过程中,通过自己的QQ号在一QQ群中,先后三次发布“现在大量招募圣战士前往中东圣战,欢迎有志之士一起加入光荣的事业”的恐怖信息。
2016年1月4日,韩城市公安局对犯罪嫌疑人王某以宣扬恐怖主义罪提请批准逮捕,经严格依法审查,韩城市检察院于1月7日对其作出批捕决定,该案成为《刑法修正案九》实施以来,韩城市检察院办理的首例恐怖犯罪案件。
该院发布的信息称,宣扬恐怖主义活动,虽然在形式上符合国家对自由言论的规定,但其实质内涵则是对国家稳定法益的侵害,本质是反人类社会的,具有极大的社会危害性,故必将受到法律制裁。
2015 年11月1日起施行的《刑法修正案(九)》新增了“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煽动实施恐怖活动罪”,该罪是指以制作、散发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图书、音频视频资料或者其他物品,或者通过讲授、发布信息等方式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或者煽动实施恐怖活动的行为。触犯该罪将被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