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栗智
薛新民
王亚丽
近日,中纪委监察报刊文,提到官员档案造假问题。
文中称,有的为了争取提拔或延长任期篡改年龄,出现一个个令人啼笑皆非的“神童干部”;有的拔高学历,挤进干部选任提拔的候选队伍;还有伪造身份者,通过借调、交流等方式进入政府机关摇身一变成为国家公务员。
档案造假的官员为数不少,“政事儿”注意到,其中有已落马的省部级大老虎,也有科级干部;造假的情形多种多样,有的11次篡改年龄,有的除了性别其余信息均为假造。
栗智
首个被通报年龄造假的省部级官员
2015年3月两会期间,已退休两年的新疆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栗智落马,成为新疆首虎。
4个月后,中纪委发布对栗智的通报中显示,栗智档案造假,隐瞒本人真实年龄,索取、收受巨额贿赂,与他人通奸等。其中,在中纪委的通报中,“档案造假、隐瞒本人真实年龄”等违纪问题为首次涉及。
中纪委通告将栗智“档案造假,向组织隐瞒本人真实年龄”列为违纪问题第一条,这在以前不多见。
“政事儿”注意到,新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于2014年1月15日开始实施,其中明确表示,“不准涂改干部档案,或者在干部身份、年龄、工龄、党龄、学历、经历等方面弄虚作假”。
薛新民
11次篡改档案
山西河津原住建局局长薛新民,小学毕业在村里跟师傅学开车,一年后通过关系到了山西河津市政府当打字员,后来又被提拔为机关事务局副局长、政府办副主任、乡镇党委书记。
据媒体报道,在招工、转干、入党、升职和户口登记等过程中,薛新民曾先后11次填报不同的出生日期、4次虚假填写参加工作时间,只是小学毕业的他甚至伪造专科学籍档案,谎称本科毕业。
“政事儿”注意到,中组部、劳动人事部1983年2月发布的《关于整顿“以工代干”问题的通知》中明确,1979年底以前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全民所有制企业里的“以工代干”人员,可以转为干部,而对1980年1月以后的“以工代干”人员,不得列入转干范围。《通知》中还要求转干人员必须“具有高中或相当高中文化程度”。
因“转干”需要,薛新民篡改了自己参加工作的时间和学历。
1984年,想入党的薛新民在《入党申请书》中,又再次篡改了自己的年龄。
之后薛新民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国家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干部任免审批表》等考核材料的填报中,年龄均不相同。
2010年,薛新民被举报年龄、学历造假,后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一年后,薛新民调任河津市住建局局长,又被举报档案造假问题,并被媒体曝光,后被免职。
王亚丽
除了性别,其余都是假的
“政事儿”注意到,河北省共青团石家庄市委原副书记王亚丽,档案中除了性别是真的,其余信息全是假的,档案中的90多枚公章,有三分之一以上是假的。
王亚丽原名丁增欣,初中未毕业退学后,结识当地富商王破盘。后来王破盘与时任河北石家庄市交通局局长王志峰在开发项目时“相互帮助”,王亚丽以王破盘“干女儿”的身份被调入市交通局;作为回报,王破盘的公司将王志峰之子王印江列为股东。
此后,王亚丽通过伪造正科级干部资格,到鹿泉市开发区挂职任副主任。之后,历任西柏坡纪念馆馆长助理、鹿泉市开发区党委书记、石家庄团市委副书记。
据媒体报道,就因拟任的石家庄团市委副书记“年龄30岁以下”的规定,不得已就将原本已改小4岁的年龄再改小4岁。根据其简历显示,王亚丽12岁就成为一家大型军医院药剂师。
2008年8月,王破盘突发心脏病去世,留巨额遗产。王亚丽以“亲生”女儿身份,与王破盘的亲生子女争夺遗产。随后,王亚丽利用虚假身份伪造干部档案、履历,被违规录用等问题曝光。2009年5月27日,王亚丽被免职,次年1月12日,王亚丽被双规。
沈庆华
“13岁参加工作,15岁入党”
2011年10月14日,时任山西省临汾市纪委书记的沈庆华因被举报“档案年龄”比真实年龄改小了5岁,而被山西省委免职。
“政事儿”查看了沈庆华的简历,“1955年10月生,1969年2月参加工作,1970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8年8月任临汾市委常委、纪委书记;2011年8月当选为临汾市第三届市委委员、常委,市纪委书记。”
通过简历可以看到,沈庆华13岁参加工作,15岁入党。而根据党章规定,入党需年满18周岁。
免职前一天山西日报刊文《触碰组织人事纪律“红线”必查我省加强对干部人事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该文透露,“就近期反映某市纪委书记沈某出生年月的问题,省委组织部与有关部门已启动调查”。
沈庆华被免职的当天傍晚,有人在临汾市市委门口燃放爆竹,并打出条幅“山西省委英明铲除造假书记沈庆华”。
黄梅芳
父亲帮其涂改档案
“政事儿”注意到,不少档案造假的官员都有“背景”,山西运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副主任黄梅芳,就是通过其父亲黄长泉涂改档案,将其年龄改小了3岁,并且由当地的组织部出具了认定书,认定了其修改后年龄。
“政事儿”注意到,黄梅芳为山西运城稷山县人。其父亲在任稷山县财政局局长期间,经时任稷山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编办主任李某某介绍,进入县委组织部干部档案管理室查看黄梅芳档案,乘档案管理员王某某不在场时,将黄梅芳实际出生日期从1972年4月涂改为1975年4月,并撤换了其入团申请书。
2006年6月,时任稷山县委常委组织部长姚某某,责成下属审查黄梅芳档案后,召开部务会研究认定了其涂改后的出生年月,并向运城市委组织部出据了认定书。
2014年山西省查处了该案件,给予黄梅芳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对其进行诫勉谈话;给予黄长泉留党察看两年处分和行政降级处分。其他涉案人也分别受到处分。
徐楷
8年换8岗,横跨两省5地
最近出版的《习近平关于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论述摘编》中明确提到,要加强对年轻干部的教育引导,明白跟组织玩小聪明,权欲膨胀、利欲熏心,不择手段往上爬,为了自己什么事都敢干,总有一天是会自己毁了自己的。
“政事儿”注意到,江西鹰潭团市委原书记徐楷就是典型的为“往上爬”而不择手段造假的年轻干部。
2013年9月,中央第八巡视组反馈意见指出,江西鹰潭团市委原书记徐楷涉嫌“造假骗官”。江西省成立专项工作小组调查发现,徐楷还存在被违规录用为公务员、仿造档案、对抗组织调查等严重违纪问题。
2005 年6月,徐楷从南昌大学法学院研究生毕业,随后被江西省委组织部录用为选调生,安排到江西景德镇市浮梁县洪源镇担任副镇长,成为公务员。仅1年3个月后,徐楷就调任景德镇市人事局主任科员,不符合江西省组织部关于“选调生须在基层工作锻炼满两年后才能择优选拔录用”的规定。
之后,徐楷又先后担任景德镇市人事局专家服务中心主任、景德镇市人事局职称科科长等职。
2009年1月,徐楷通过公推竞选,担任安徽省合肥市团市委副书记。
据媒体报道,徐楷是通过档案造假,将其年龄改小,获得了安徽合肥面向全国公选团市委副书记的参选资格。根据合肥市当时的公示,公推竞选对象须为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而徐楷在研究生期间刊发的论文显示,其出生于1978年。
2010年11月,徐楷又从安徽调回江西鹰潭市任市委办公室副主任,同时挂职担任江西贵溪市委副书记。一年后,调任共青团鹰潭市委党组书记,当年12月当选为鹰潭团市委书记。
2014年1月,徐楷被免去鹰潭团市委书记一职,2014年11月,撤销鹰潭团市委原书记徐楷江西省政协委员资格。
“政事儿”注意到,徐楷从政8年时间,换了8个岗位,并且横跨两省5地,多个岗位任职不满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