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倍可亲(backchina.com)
姐姐
案情回顾
1月15日凌晨4时许
西安城南甘家寨,两名年轻女子倒在村子街道上,一动不动,现场有大量血迹。两人均被人用钝器击伤头部,随后送往医院抢救。
1月19日
西安公安高新分局确认大荔县35岁男子聂李强有重大嫌疑,悬赏万元征集线索。两女子系亲姐妹。
1月22日
受伤两姐妹中,妹妹苏醒后称不知道咋住院的,否认认识嫌疑人。
1月22日晚11时
两天多没有吃饭的聂李强,从宝鸡乘坐货车到高新路派出所投案自首。
据他供述,15日凌晨案发后,他曾以为没事,16日晚还参加野外拉练,17日中午甚至照常与朋友在外吃饭应酬,而当获悉警方找到其家人后才于17日下午5时逃往宝鸡。
1月25日
受伤两姐妹中的姐姐经抢救无效死亡,年仅16岁。
1 月15日凌晨4时许,西安城南甘家寨发生血案,两姐妹遭袭,头部被钝器所伤。1月19日,警方锁定犯罪嫌疑人陕西应急救援总队特勤支队队长聂李强。1月 22日深夜11时许,聂李强投案自首。两名伤者被送医救治后,14岁的妹妹已经苏醒,但情绪一直不稳定,至今对很多事情失去记忆,一直怀疑自己是否因为车祸住院的。
昨日,华商报记者获悉,25日晚,术后一直昏迷不醒的姐姐娟娟终因伤势过重抢救无效死亡,年仅16岁。
脑部多处神经坏死“比植物人还严重”
姐妹俩的父亲房某说,25日晚10时许,大女儿娟娟抢救无效身亡。房某说,原因是娟娟头部被聂李强用榔头击打后,流血过多,同时导致脑部多处神经坏死,“比植物人还严重。”房某说。华商报记者了解到,警方已经将娟娟的遗体拉走,决定在1月27日上午对娟娟进行尸检,以确定受害人最终的致命伤。
1 月14日晚上9时56分,16岁的娟娟在“朋友圈”发了最后一次微信:“失去过许多朋友,因为我不善言谈,许久没联系他们,于是他们渐渐有了新朋友,从此再无交集。请不要觉得我冷漠孤傲,不要觉得我喜新厌旧,我只是怕一开口,就变成了令人心酸的客套,却依旧相信着,那时的我们,都是彼此生命中……”次日凌晨4时许,娟娟和她14岁的妹妹在租住处附近遇袭。
娟娟的一位表哥说,娟娟身高1米6多,长得很甜,头发长长的,性格也算开朗。“花一样的年龄,就过早地离开人世,行凶的人太可憎了”。
家属称因拖欠医药费 妹妹一度被停药
逝者已去,生还者仍承受着巨大的痛苦。据悉,22日,清醒的妹妹从重症监护室转入普通病房,但情绪很不稳定。由于受到严重伤害和惊吓,经常突然就开始哭,有时还哭喊“抢劫,抢劫,快报110”。而且,她对于很多事情失去记忆,一直问父亲,她是不是因为车祸住进医院的。
娟娟的姨妈告诉华商报记者,25日,因为他们拖欠医院约8万元的医药费,医院一度要给娟娟的妹妹停药。得知此事后,一单位组织员工捐了近9000元给房某送来,医院才给恢复治疗。“我们现在需要医药费救命,可聂李强的家属一直没有出现,我们不会原谅他的。”娟娟的姨妈说。
房某也一直担心如果没有钱治疗,将会使二女儿落下终身残疾或失忆。
律师:疑犯若未获受害人谅解,或可判死
陕西云达律师事务所律师李秀菊从媒体上获悉俩姐妹的遭遇后,很是同情,决定义务给受害人提供法律援助,最大限度地给受害人争取利益。
李秀菊认为,目前可以肯定的是,犯罪嫌疑人聂李强曾有暴力犯罪前科,此次作案涉嫌抢劫罪以及伤害致死罪,其是否还有强奸动机,还有待警方进一步侦查;就其严重后果而言,已经导致一受害女孩死亡,另外一受害女孩疑似重伤害。
在这起案件中,如果嫌疑人及其家属不积极悔过没有获取受害人的谅解,再加上其有前科,从司法实践上来看,可能会判处聂李强无期徒刑甚至死刑。
一个救援队长的罪与罚
那一刻魔鬼占了上风
行凶者,陕西应急救援总队特勤支队队长,多次参加救援活动;遭袭的姐妹俩,一个16岁,一个14岁,来自农村,先后辍学外出打工,在一家单位当服务员。
谁也想不明白,热心公益的他,为何会对这样的弱势群体下毒手?
嫌疑人聂李强,1980年出生,陕西大荔人。在陕西救援圈和户外圈小有名气,又称“泰山”。在陕西山阳“8·12”特大山体滑坡,该救援队也前往救援,此外还多次参与搜救行动。
在陕西应急救援总队特勤支队队员眼中,聂李强是一个“理智、指挥协调能力强的人”。搜救前,一般都由他判断地形,决定最终搜救方案。
聂李强数年前曾因酒后强奸一过路女子未遂而入狱。心理咨询师张芳分析,聂李强常常冲在救援一线或是通过冒险救赎自己。
一位网友在华商报官微留言:“既救人也害人,很难理解,可能人性都有两面,天使和魔鬼,那一刻魔鬼占了上风。”
据聂李强供述,事发当日凌晨,他饮酒后到案发小区找朋友,等候时看到两人经过,于是用登山用的榔头将两人打伤,抢走一部手机和一个提包。聂李强供述,他当时完全是临时起意,包内并没多少钱,随后他将包及手机藏匿后逃离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