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倍可亲(backchina.com)
在最近的纪实影片里,发生在伊斯兰教的一系列事件震惊众人。更有骇人听闻的消息传来,一位父亲为保全名誉而对自己的女儿头部开枪。主流媒体往往会忽视这种事件,但这次没有。父亲击杀女儿后引出背后难以置信的曲折。毫无疑问,这次恐怖事件为我们再次敲响警钟,枪杀事件是其中的典型,为维护教法而开枪的事件暴露出当前问题的核心所在。这些持续不断的安全事件已经给我们当代文明造成巨大冲击。
这个故事的是这样:上图的女孩,名为Saba Qaiser,来自巴基斯坦,在头部中枪后幸运的生还。被父亲击杀确认死亡后,她被扔进了一条河。寒冷刺骨的河水使她苏醒过来,她也因此得以存活至今。她的父亲,在信奉伊斯兰教法的邪恶的房客的要求下,被迫击杀与男友陷入爱河并与之结为夫妇的女儿。在他们看来,她的女儿罪有应得。
正如纽约时报所报道的那样:
当读到关于Saba的新闻,“河中女孩———宽恕的代价“。这不禁使我回想起19世纪,对整个世界而言,最大的道德问题莫过于奴隶制,到20世纪则是极权主义。转眼21世纪,摆在我们面前最大的道德伦理问题莫过于在世界各地,数以万计的妇女儿童都在忍受着虐待和压迫的痛苦。这里就是主流媒体理解错误的地方。光极权主义并不是造成荣誉谋杀的全部原因,这也不是伊斯兰教国家,欧洲,中东真正问题的所在。同时,Saba也不仅仅是极权主义的受害者。他们都是伊斯兰教,教法自身的极权主义和极端主义的牺牲品。恐怖分子受那本所谓的“至圣之书”——古兰经的鼓舞,更多的人因此受到伤害。但是从遵从宗教信仰自由一说出发,这样指责伊斯兰教是不正确的。然而,这样事实对当前的政治正确性可是毫无益处。
接着,纽约时报这样回复一位愚蠢至极的自由主义读者:
引用电影的一句话:“巴基斯坦总理Sharif(谢里夫)已经承诺要改变国家的法律去镇压取缔所谓的荣誉谋杀。”这简直可笑至极。巴基斯坦难道要改变穆罕默德所写的古兰经中的描述的法律吗?要么是那位作者过于天真,要么就是他对那里所发生的事情一无所知。遗憾的是,恐怕二者兼有之吧。
就像Robert Spencer在Jihad Watch中所说的那样:
错误的回应,Kristof(此处指纽约时报上那篇文章的作者),促使Saba遭受枪击的不是“极权主义”,而是伊斯兰教文化中的耻辱,伊斯兰教法中缺少对杀害孩子的父母的处罚条例。毫无疑问你并不会将此写进纽约时报。
Daniel Greenfield在FrontPage Magazine(前页杂志)中报道,Saba的父亲被从监狱中释放后,夸口称他的家族荣耀并没有受损,他甚至宣称,正是他的尽责使得他成为镇上最受欢迎的人。
“不谈论宗教信仰”这种激进派的心态已经成为人们打败伊斯兰国的的进程上一个巨大的问题。值得庆幸的是,这种以及类似的事件-以古兰经为圣书,号召穆斯林破坏西方文明的行为,已经在伊斯兰国的宗教信仰中掀起反对的波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