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警官事件:今天的沉默,将以孩子的明天为代价

梁警官事件:今天的沉默,将以孩子的明天为代价

来源:倍可亲(backchina.com)

梁警官事件:今天的沉默,将以孩子的明天为代价

  小编正沉迷于引力波的被发现,没想到有另一个重大信息紧紧揪住了大家的心。梁警官被正式宣布有罪!!!而据HuffPost报道,纽约警察局在结果出来后,立即开除了Peter Liang!一位极少给我发语音的朋友发了语音过来告知信息,可以想象她的焦急。而曾经声援梁警官的两个主力微信群,大家更是哗然了。可以不夸张的说,梁警官的被宣布有罪,震撼了美国华人!

  下面内容均采自网络,和大家分享,请大家转发。正如其中一篇所言:我今天的沉默,将以孩子的明天为代价!不能再沉默了!分享,转发,在此关键时刻,我们将再次背起责任,为大家密切关注并积极参与华人朋友们将采取的支持梁警官的一切行动!

  我今天的沉默,将以孩子的明天为代价

  纽约华裔梁警官今天被判误杀黑人有罪。这个判决于梁,于他家人,于在美华人都是一个灾难。从1882年《排华法桉》到现在大学入学的种族配额,针对华人的歧视无处不在。当我们以华裔受教育程度和家庭收人自豪时,我们选择性遗忘了华人在政治上的侏儒地位。就在这个月,当两党总统候选人争先恐后地与黑人,拉丁裔套近乎时,有谁在乎过华人?

  为什么?因为当华裔个人或单个群体受到侵犯时,你和我都选择了沉默。当一次次侵犯招来一次又一次沉默时,华人理所当然地被选择性对待。

  够了!华人再不能乐为鱼肉,任由他人作刀俎。但政治上的尊严是不能靠个人奋斗带来的。在政治上,一个人的力量永远微不足道,但群体的力量是不可撼动的。请从现在做起,以粱警官的遭遇为起点,开展华人政治自救。

  华裔朋友们,现在梁警官需要帮助。请捐款支持他上诉:

  帐户为在恒通银行(First American International Bank)所开名为「Peter Liang」的专门帐户,帐号(Account Number)为59238493,

  银行认证帐户号码(Routing Number)为026013408;

  该帐户钱款由梁彼得独自支配。

  民众可通过银行转帐、支票或现金三种方式捐款。

  支票抬头写Peter Liang,备注「Legal Funds」

  民众可以通过银行转账,或者支票和现金等三种方式捐款。

  若捐支票,支票抬头写Peter Liang,备注写Legal Funds。

  支票可寄至布碌崙亚裔社团联合总会(简称BRACE),地址620 62nd Street, Brooklyn NY 11220;

  或寄至联成公所(Lin Sing Association),地址49 Mott Street, New York, NY 10013。

  现金捐款也可送交以上两处。

  针对判处梁有罪的判决,纽约市巡警福利协会(New York City Patrolmen/’s Benevolent Association )发表了声明:协会主席表示,陪审团是错误的。他说,我们非常失望陪审团得出了一个完全错误的决定。这是一起可怕和悲剧的事故,并不是犯罪。这个糟糕的判决将一起意外的悲剧犯罪化,它将会对整个城市的警察产生寒蝉效应。

  辩护律师可以用判决不附合证据发出动议推翻陪审团裁决;法官有权力推翻陪审团的裁决,也可以将被告的罪名从manslaughter(可判1到15年)降低到criminally negligent homicide(可判1到4年)。被告可以上訢到中级上诉法庭,还可以继续上诉到纽约最高上诉法庭。在上诉的程序上被告可以争取重新审桉,不过每步走下去会越来越难,因为美国陪审团制度的结果是审桉法官及上诉法官多数都尊重陪审团的裁决。

  在此简要分享一点关于今天(2/11/16)Peter Liang被陪审团认定犯有二级误杀罪和渎职罪的点评。纽约州的重罪分为A,B, C, D, E,F这样六个级别,依次从最重到最轻排列。今天陪审团认定Liang警官构成二级误杀罪,按照法律规定这属于C级重罪。法律规定,C felony (重罪)刑期为3至15年。从英文媒体的报道看,今天陪审团仅就二级误杀罪和渎职罪认定有罪。如果报道属实,陪审团(jury)还应就其它几项控罪进行deliberation(评议并投票表决是否构成犯罪)。我们先假定今天认定的二级误杀和渎职(official misconduct)两项罪就是最终的deliberation结果来分析。在只有这两项犯罪的情况下,根据我的经验,法官在量刑时,综合各方面的因素后,不应该按照二级误杀的最高刑期来判决liang警官,也就是说法官不会判他15年的刑期。

  这样分析的理由是:梁警官之前没有被捕/犯罪记录,是个初入警道的无经验警察,年纪尚轻,有家人和太太,作证时似乎没有显示明显的不诚实。关于渎职这项犯罪,在此应不必深入探讨究竟法官会判决多长的刑期。因为,据我的粗浅看法,法官在量刑时应该让二级误杀的刑期和渎职的刑期重迭执行(叫concurrent)。打比方说,如果法官在二级误杀上的判决刑期为7年,渎职的刑期为1年,那么实际执行的刑期应为7年(concurrent),而非8年(如果法官决定执行8年,这叫做数罪并罚,英文称为consecutive sentencing)。当然,上面的分析是基于假设梁警官只成立今天的两项犯罪,而其它几项控罪(charge)全不成立的情形。另外的一种分析走势是:假定梁警官不但有今天的两项犯罪,而且jury还会在另外的三项控罪中认定一项、两项、甚或三项犯罪。如果剩下的三项控罪被jury表决成立不论几项,那么法官最终的判决刑期跟上面第一种假定中的Concurrent方式执行刑期应该差不多,因为二级误杀是梁警官几项控罪中的top count(最重指控)。

  前面说过,我本周一(大年初一那天)专门到Brooklyn高等刑事法庭旁听当天的全程审理过程。从梁警官的作证证词来看,我和我们办公室同去旁听的律师的共同感觉是恐怕凶多吉少,/”jury或多或少、或轻或重看起来会认定梁警官构成犯罪/”。但当时我们未敢在群里分享我们的担心,怕多少会触动或伤害我们同胞的敏感的神经或感情。今天jury的conviction不幸在我们的预感之中。为梁警官扼腕的同时,我也不得不承认,如果我被选中担任此桉juror(陪审员),我的投票表决结果恐怕在official misconduct (渎职)这项控罪上也是guilty,尽管我不认为他构成二级误杀。我相信,大家在为梁警官抱不平、义愤填膺、鸣不平,扼腕的时候,定会推崇法律在任何族裔、人群、肤色、民族、年龄、性别、地位的人面前都是平等的。今天的这个conviction,在一定程度上也是检察官决定指控且grand jury (grand jury不同于jury)决定indict的可预结果。意思是说,如果检察官不指控,那么就不会有今天的有罪裁定。因此,从某种程度上,赞同柳律师的说法,我们应该有更多人进入到有权决定是否指控的部门。即最初检察官办公室是否指控以及指控或轻或重的意见对于将来的桉件结果起到了一种pre-decisive的效果。

  还值得一提的是,NYPD在近10年的过程中,Peter Liang似为第一位在执行公务中出现/”tragedy/”或incident时被指控、convicted的警员。那么多的其他警员,包括我们熟知的/”choke hold/” (choke hold practice是被NYPD禁止了的)事件,警员都没被grand jury指控,对比Peter Liang事件,不得不说这个中的情形似有/”跷蹊/”。当然,我们也意识到,最近两年左右,公众对public office的信任几乎降到了几十年来的最低点,警民关系紧张,反警情绪高涨,这些多少都contributed to the current situation。在某种程度上的确让人感觉梁警官成了众矢之的当中的替罪羊。

  最后,从专业的角度讲,上诉恐为不二之选。当然,上诉的道路绝对是漫长而曲折的。- 转自陈律师

  附:支持梁警官的部分历史纪录

  在2014年12月19日,CivilRights微信公众平台当天连续发布两条支持梁警官的信息:

  梁警官事件 我与黑人及主流们的斗争经验分享

  了解一下华裔市议员对华裔警察梁彼得干了什么?

  在2014年12月22日,我们再次发文谴责了企图把梁警官推向火坑的不良华人组织:亚裔、莫裔警察同日被杀,当天亚裔反暴力联盟竟熟视无睹,继续谴责警察

  在2014年的最后一天12月31日,我们再次发文:

  拉莫斯葬礼同日,华裔作秀者呼吁起诉华裔警察梁彼得!

  在2015年2月,梁警官事件终于在华人社区得到了更广泛的回应,我们因此发文:

  华裔警察被起诉,美国华裔痛批有种族歧视嫌疑

  在随后的2月15号,我们隆重推出下文并取得了前所未有的回应:

  华裔真的就弱势吗?我们所缺的是不平则鸣的勇气!

  至少二十几万读者因此了解了梁警官的桉件,而朋友们建立的各个支持梁警官微信群也如火如荼。

  在随后的日子里,CivilRights微信全力投入,捍卫梁警官权益,而朋友们的支持活动一浪高过一浪,在3月8号下午,纽约三千多同胞更是走上街头,发出我们的声音:

  让世界知道华人的力量,纽约同胞,今天要为你们点个赞!(海量照片,请转发!)

  随后的随后,朋友们做了很多很多事情支持梁警官,并在梁警官桉件开庭的时候积极号召朋友们去参与。梁警官的家人因此感慨:梁警官父亲出现:今天才感觉到安慰与释怀!

  值得一提的是,在这次梁警官事件中,身在太平洋另一边的中国朋友们也给予了大力支持。他们纷纷关注我们CivilRights微信公众平台,转发我们发布的相关信息,甚至有朋友给我们发信息,询问有什么他们可以帮忙做的,令人感激不尽。

  但令人扼腕的是,梁警官今天被判有罪,警察局把他开除!今天,梁警官需要你们的继续关注、支持和出谋划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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