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倍可亲(backchina.com)
最近,在遥远的德国,竟然发生了一件让我们中国人完全无法理解的一件事儿。
据说,一对德国男女为了“性行为的自主权”,直接把状子递到了德国宪法法院。然而,这种“自主权”却和人与人之间的那种亲密关系毫无共通之处……
咳……咳……,故事实在过于难以启齿……
但是!小编为了你们,定要硬是把这条新闻水出来!
言归正传。
据德新社18日消息,近期,德国有一男一女声称,动物对自己“产生了强烈的性吸引”。但是碍于德国现有法律,这俩没法合法地让这种吸引得到“释放”,遂要求宪法法院撤销相关法律。
原来,早在2013年,出于“动物保护”的考虑,德国立法禁止公民与动物之间发生任何性行为。
更有甚者,违者将会面临最高2.5万欧元的罚款!
如今,这对德国男女竟然向这样的法律发起了挑战,让小编心中忧惧不已。这是因为,类似的事儿在德国并不是没有发生过。
该来的总是要来,这位哥们儿担心的事情终于发生了!
早在2014年9月,德国道德委员会就曾公开表示,兄妹乱伦不应受到法律惩罚。道德委员会认为,兄弟姐妹之间发生关系是人的“基本权利”,刑法不应该处罚这种行为。同样,若不是亲生兄妹,即便另一方是未成年人,法律也不应该判其违法。原因在于,“这些人的处境已非常困难,如果再遭受法律惩罚,会增加额外的压力”。
Patrick & Susan
不仅道德委员会为“乱伦”合法鼓与呼,而且在德国社会中早就有了这样的典型案例。乱伦兄妹Patrick & Susan都早已结婚生子了。
在周四(18日)这一天,宪法法院到底还是驳回了这对男女的请求。宪法法院认为,比起申诉者的性自主,“防止对动物非自然的性侵害”更为重要。
宪法法院的判决书:告状的是一位姓S的女士和另一位姓F的男士
最终让小编还聊以欣慰的是,毕竟还是有德国网友保持了起码的理智。
在人们根本无法得知其意愿时,和动物ooxx是强奸。放开那些动物们!